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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危险气体 做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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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充装危险气体 做足准备工作

案例

10月21日,位于广东省珠海保税区内的三晶技研模具注塑有限公司一车间的氮气瓶在充装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初步调查疑为工人错将氧气充入氮气瓶内,从而引发了爆炸。

相关知识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充装气体前,尤其在充装危险气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充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即可燃性气体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右旋的;气瓶内有无剩余气体,若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的外部损伤;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瓶体、瓶阀等是否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对于颜色或其他标记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不应进行充装。对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充装前应将瓶阀卸下,进行内部检查,经确认瓶内无异物后,方可充气。对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除压缩空气气瓶外,其他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置换掉瓶内的空气,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充气。对检验期限已过的气瓶、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到检验单位,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分别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与合格气瓶混淆。


充装气体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充气前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了的;用卡子代替螺纹连接进行充装时,要认真检查确认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开启瓶阀时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声响;充装易燃气体时,禁止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三分之一前,应检查瓶体温度和瓶阀的密封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充气完毕后应由专人填写气瓶充装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或储气罐内气体实测温度)、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有无发现异常情况等。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充装气体前,尤其在充装危险气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
发表于 2011-8-1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发表于 2011-10-2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检查和区分,否则极易出现问题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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