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本人遇到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希望大家能给予帮助指导
我们一个生产车间,使用溶剂为二甲苯、二氯乙烷,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车间生产区域按要求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在安全专家检查后要求我们还要安装有毒气体报警器,我本人的理解是该溶剂毒性较低,要产生毒害性的话,可燃报警就会报警了,就不需要安装有毒报警了,也这样和专家解释了,但是专家还是在整改项中要求了,该问题整改的话无非就是在可燃报警边再安装有毒报警,投入也不是太大,但是最主要是我感觉现在的安全管理方面有点混乱,又没有标准,都是在瞎指挥,到底是我的理解偏执还是啥的,希望广大安全管理工作者和专家给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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