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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安监员为何没有安全感?

已有 344 次阅读2009-7-24 14:50 |个人分类:安全文章|

湖南娄底涟源市金石乡安监站站长袁军,曾经三次以书面形式向涟源市煤炭工业局请求辞职,但是,都遭到了拒绝。自2009年1月以来,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据《中国青年报》5月25日报道)。

  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的事件,决不是孤立的偶然事迹。这种安监员“不安全”,没有安全感的问题,折射出我们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值得一些政府行政机关认真反思。

  安监机构设置不规范,是造成安监员“不安全”的主要原因。现在,各地的县(区)安全监督局是由原来的煤炭管理局派生和演化而来的,大都成立于2001年广西南丹矿井透水特大事故和江苏徐州“7.22”煤矿爆炸事故以后。为了接受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紧张的问题,许多地方在各乡镇成立了“安全监督站”,定性为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这种机构虽然缓解了安监人员紧张的问题,但是,这种做法是不规范、不科学的,它会留下许多后遗症。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有行政机关才有执法权,这种事业编制的机构是没有执法权的,没有执法权就很难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这种机构设置不但造成了安监机构的“不安全”,同时还带来了安监员的“不安全”。

  安监站的财务体制不科学,是造成安监员“不安全”的重要原因。这些乡镇的安全监督站都是自收自支的财务体制,这就意味着他们在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还得收取监督费用,这就很容易产生以罚代管的问题。否则,安监站就失去了生存的经济基础,无法开展安全监督工作。他们就像现在许多县(区)的“城管会”那样,执法处罚不但是为了管理和维护市容市貌的需要,也是为了自己生存的需要。所以,他们经常对如数上缴监督费的煤矿放任自流,大开“绿灯”,对不如数上缴监督费的煤矿就吹毛求疵,大罚出手。这样的财务体制怎能公正的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

  安监员工资收入低、待遇差,也是造成安监员“不安全”的重要因素。煤矿安监员的工作神圣,责任重大,他们的辛勤付出对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经济、政治待遇,不能说是高薪养廉,起码要能拿到煤矿工人的平均工资或双倍工资。而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的平均工资还不如挖煤工人的工资,在当地,每个矿工的月工资是3000元,而他们每月的工资还不足1200元。这种不合理的工资待遇怎能保证安监员的“安全”?

  总之,乡镇安监机构设置不规范、财务体制不科学、安监人员工资收入低、待遇差,是安监员不“安全”的重要因素。所以,建议国家和地方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反思,尽快拿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并付诸实施,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责任事故,大大减少一般性事故,切实解决我们心中的安全隐患,确实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飞天评论员 郭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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