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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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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移交司法机关

2011-06-17  法制网

   
    法制网郑州6月16日电 记者 张维于去年6月被双规的河南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日前已被纪委移交司法机关。上述消息由河南省安监局局长张国辉,在今天举行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与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座谈会上,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昨天,我们接到纪委通知,李永新案已正式移交司法机关。”就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涉案原因,张国辉表示,与其安监职务无关。


   张国辉解释道:李永新的涉案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在鹤煤集团担任董事长期间,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二是在鹤煤集团时,利用手中职权收受贿赂;三是其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作为河南省安监局一段时间内连续落马官员中的又一人,李永新被双规的原因一度扑朔迷离,引起外界诸多猜测。尤其在本月10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接受了李永新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呈后,外界的猜测又随之重新启动。


   除有对其是否利用安全监管权力的怀疑之外,还有媒体称,传2005年鹤煤集团发生矿难时,李永新为掩盖事故真相,收买贿赂调查组成员,并向时任河南省安监局原局长李九成贿赂50万,以求庇护。此外,在李永新被“双规”当晚,其曾主政的鹤煤公司门口,密集的鞭炮声响起,有群众打出“中原巨贪(鹤煤)李永新落网”的横幅,也使得此案备受关注。

发表于 2011-6-2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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