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05]27号)的相关内容,国务院决定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作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依法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有关事宜。注册业务(注册审批、初审、个人网上和书面申报工作)暂停受理,继续教育暂停举办。
关于今年全国统一考试的问题尚未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通知。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后续工作作出明确安排之后,本注册中心将及时网上公示。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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