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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遇难者名单是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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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12月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3日公布了事故遇难人员名单。遇难人员共62名:山东籍48人,黑龙江籍7人,吉林籍3人,山西籍1人,江苏籍1人,河南籍1人,内蒙古籍1人。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后十天,就公布了遇难人员名单,这既是对遇难逝者的告慰及遇难者家属的安抚,也体现了将事故调查清楚的责任担当。
  每一次安全事故往往都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但逝去的鲜活生命无法挽回。如何痛定思痛?对遇难者的尊重就是最好的警醒,公布遇难者名单体现了这种敬畏和追思,让每一个活者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宝贵与无价,从而更加尊重生命、爱惜生命,避免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公布遇难者名单是种进步。其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作为公共安全事故,公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应该得到尊重。及时公布遇难者名单在一定程度上可化解公众的担忧焦虑,从而疏导社会民意情绪,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管控和处理。
  其二,有助于安全事故的彻查与公正处置,进一步提升公共事件应对能力。对于事故中遇险遇难人员,要及时救助,核查清楚人员伤亡情况,给予遇难家庭和社会公众一个公正的交代,在一定意义上阻断和杜绝隐藏和瞒报行为的发生,从而对事故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以便总结教训,修补制度漏洞,筑牢安全网络。
  其三,有利于厘清责任和问责监督。公布遇难者名单需要胆识和勇气,是敢于接受监督的表现,从而为进一步推进问责扫平阻力。一些官员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往往留存有侥幸心理,公布遇难者名单后,问责孰重孰轻大白于天下。这样一来,被问责的官员没有了退路,处理安全事故能给社会及公众一个公正交代。
  其四,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屡次安全事故的分析来看,有很多是人祸,最根本的原因是对生命的漠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逝去则无法挽回。公布遇难者名单也是在向社会传递着一个个大写的“人”字,引起社会更多的反思共鸣,对生命安全保持足够的尊重与担当。
  公布遇难者名单是种进步,且应固化为一项社会制度,警醒后来人。
  郑文(江苏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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