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企业日常的管理上也许是很配合管理部门,但是出现这么严重的事故后果,说明工作中考虑的还不是很到位,有些管理规范还没有执行到位,或者各级管理对事故的严重程度重视都不够。记得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发布的那一年,我所在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就开始下文查找大于10人的工序,一定要把人员的数量控制下来。他这种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而且威力又这么大,如果不采用抗爆设计,设计泄爆面,(屋顶、一面墙体),也该保护人员,应该严格控制死亡半径内人员数量,不懂设计,瞎说的,但是这十几个同胞的生命,应该让所有的人反思。设计,评价,管理,监管,一个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