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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煤矿事故致18死:分管副县长等6官员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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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长沙5月8日电,据记者8日从株洲市有关部门获悉,当天株洲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煤矿中毒事故启动追责程序,对事故责任领导作出先期处理决定: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卓文等6名干部被免职。

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提名免去攸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王卓文的副县长职务,责成攸县县委按有关规定对黄丰桥镇、县煤炭产业服务中心、县安监局等单位5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先期免职处理。目前,攸县正在按程序对上述6人予以免职处理。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再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7日11时,位于攸县黄丰桥镇的吉林桥煤矿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故,55人被困井下,目前已确认18人死亡,37人获救并送医治疗,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当中。


发表于 2017-5-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前干什么去了,每次都是事后处理,对死去的人和他们的家人又有什么用。
发表于 2017-5-8 1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在事故处理时又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追责。
发表于 2017-5-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就是这样,各种法规、标准、制度都有了,总是有人不按照执行,有的是故意漠视,有的是真的无知。
发表于 2017-5-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处理是对的,大家都在说制度什么的,早干什么了,制度执行以及国情,人员思维的转变必须经历转变,不可能一时转变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处理速度蛮快的。:'(
发表于 2017-5-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政一岗双责
发表于 2017-5-9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压态势,才能显现安全责任
发表于 2017-5-1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5-1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期免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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