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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些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大家已习惯于或屈服于事后找问题、追责任,甚至认为“不出事就没事,出了事才有事”、“没出事是运气,出了事是晦气”。这充分反映出亡羊补牢的无奈与事后问责的垢病。
纵观各地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大多是因为当地缺乏事前问责机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履职不称所致。
事后问责固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但要真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关键还在于防患于未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祸患常积于忽微”。
小隐患若不及时整改极易升级成大隐患、酿成大事故。
一切事故都有一个起因、发生、发展到最终爆发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累积过程,是可发现、可控制、可预测的过程。这对高标准高要求的电力行业来说,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在安全管理上,不仅要事后问责,更要事前防范。
只有这种主动的思想、及时的行动、超前的防控才能大大减小事故的发生率和可能性,降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引发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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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5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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