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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消除“河南与安徽”之界 |
“河南省村民点燃秸秆引发火情,河南消防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控制河南所属辖区火情后,却任由火势向安徽辖区蔓延。”这一消息引发网上热议。 笔者仔细研读了中国青年报刊登的《“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影响极坏》和人民网《河南不救安徽的火,安徽会救河南的火吗?》两篇文章,很是气愤。 “抱火哥”可以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自身安全于不顾,将燃烧着的煤气罐抱到安全区域,而这些消防战士虽经农民们百般苦求,却仍然因为地域的差异而放任火灾蔓延!同是消防战士,这些人和“抱火哥”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无论是缘于个人观念作祟,还是管理上的内部规定,不管什么原因,“河南消防不灭安徽火”都是不对的。作为一名消防战士,绝不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灭火是天职、是本分、是法定职责,你的职责是为人民灭火,为人民服务,是不应该有地域之分的,假如安徽警察看到河南人正在被人抢劫、施暴,却因为地域关系而无动于衷,你作为河南人会有何感想! 安全生产也要切忌有地域之分。尤其是对事故隐患的处置上,任何人都要抛开企业之别和个人偏见,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更要抛开门户之见,想办法把隐患解决掉,而不是把隐患推出去。比如对于非法小炼油、小化工来说,由于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事故隐患极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素质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是各地严厉打击对象,但是也由于这类场点转移快、建厂快,有的被彻底打掉了,也有很多被赶到了邻村、邻县,祸害别人去了。对于类似隐患,上级管理部门要形成相邻区域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彻底消灭隐患,防止隐患转移,祸害了东家又去祸害西家。 一级政府也要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一是防止隐患“串行”,比如山西高速公路危化车辆禁行一事,不要为了高速公路的安全,而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带来的事故隐患撵到乡镇公路上去,形成更危险的事故隐患。二是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的隐患,要及时转送至相关管理部门,比如消防、安监、建筑、质监等部门之间,要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对于安全生产来说,各生产经营单位莫要各扫自家门前雪,各部门、各地区之间更应该加强联系,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评论员黄晓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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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8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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