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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行政机关无权立法

已有 293 次阅读2012-2-22 16:20 |

济南警方为治酒驾,竟然想出连坐的损招。这只有法盲才会做的荒唐事。警察的这种素质实不敢恭维。这种做法貌似打击酒驾,实则践踏法律,破坏法制建设。现实中,比酒驾严重多的违法犯罪今后都要连坐吗?如此,天朝真要回到封建社会了。警察只是执法者,没有立法权,没资格信口开河,为所欲为。

其实这种情况,在政府各部门普遍存在。现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所谓“行政法规”,数量是人大通过法律的N倍。表面上看,国家的管理日益规范,越来越细化。其实好多“行政法规”都是站在自己部门利益,为了自己方便而自行设立的,绝反映不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更代表不了社会和公民的公共利益。况且,政出多门,不少规定相互矛盾,反而导致法律威严的削弱。天朝60余年了,就从来没有进行过“法律编纂”,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删减和修改,法制体系的有机性亟待加强。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法制经济。所以,治国要从规范法律开始,要严格立法权,要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回归执法者本位,只有执法才是政府应该做的,而不能随意出台这办法,那规定。

我以为:作为国家最基本的法律之一——行政法迟迟不能出台,或许是导致行政机关不受约束,行政权力遭到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极力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出台《行政法》。什么时候有了《行政法》,什么时候政府不再频繁出台“规定”,什么时候领导讲话不再奉为金科玉律,那就说明我们法制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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