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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从农村火灾看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及对策

已有 93 次阅读2013-5-2 09:34 |

黄州区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北岸,大别山南麓,东连浠水,北接团风,西南与鄂州隔江相望。黄州自隋唐以来,历为“州”、“府”、“县”驻地。全区现辖4镇1乡3个办事处,一个管理区和1个火车站经济技术开发区,版图面积353平方公里,总人口35.2万人.作为黄冈市委、市政府和黄州区委、区政府两级政府所在地,黄州已经成为鄂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黄州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原因以及人们长期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促使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较之以前显著增加,导致黄州历年来都是黄冈市火灾频发的重灾区,年均火灾起数为50余起,年死亡人数3-5人,直接财产损失100余万元。截止今年1至9月,黄州共发生火灾72起,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4人,受灾59户,直接财产损失134.7万,其中农村火灾就达51起,占火灾起数的70%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9.2万,面对当前黄州农村火灾的严峻形势,农村消防工作实属不容乐观。

    一、当前黄州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是造成农村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现阶段,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于乡镇街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对广大农村的工作重点也主要是农税提留、计划生育、农田改造等一些问题,忽视了对于农村居住区分散,单门独户较多这一现状下的消防安全工作。乡镇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根本没有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之缺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造成农村防火工作没人抓,仅靠村民的自我意识进行防护,安全工作形同虚设。

    (二)农村消防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力度不强,形式不多。从2006年所发生的农村火灾,除少数电气火灾外,大部分是群众缺乏消防常识和消防安全意识造成的。群众防火观念不强,思想麻痹,缺乏应有的自觉性和警惕性,从主观上说,与农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安全用火用电知识不足有关。但从客观上说,也与目前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形式单调,工作力度和措施不够有关。农村地广人稀,消防宣传的重点主要是乡镇等人员集中的地方,主要利用广播宣传及分发宣传资料。宣传面过窄,加之宣传形式的单调,使农民的消防知识普及率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

    (三)农村交通条件差,发生火灾后消防队伍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扑救。目前多数乡村公路虽然经过改造,但受政府财力的限制,许多更新后的道路仍然十分简易狭窄,甚至有的乡村至今不通公路。发生火灾后,消防队伍花在路上往往就达一、两个小时甚至更多,极大地延误了战机。例如,2007年2月1日黄州堵城镇唐家渡村发生火灾,消防队接警后迅速出动,仍用了两个半小时到达现场,错过了控制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火灾大面积蔓延,直接损失十多万。

    (四)受区域经济落后的困扰,农村集镇的改造工作仍旧迟缓,农村房屋毗连、易燃可燃物多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一些农村房屋以木板房和夹壁房为主,有的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这些木板房和夹壁房成组、成群、前后间相连,毗邻成网状,在消防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敷设等多方面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失火时极易蔓延扩大,甚而导致片房屋毁于一旦。

    (五)消防水源不足。为了日常生活的方便和紧急情况下消防灭火扑救的需要,以往农村大多数村庄在中心位置或边缘位置设有水池,一旦失火便于及时从池中汲水扑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村民普遍用上了自来水,水池、水塘逐渐被遗忘,年久失修,蓄水量日益减少,有的干脆被填平他用。虽然部分村镇在安装自来水时考虑了消防问题,安装了消火栓,但由于受供水管口径,消防水带长度和供水量、供水压力等的影响,对大火的扑救往往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六)农村消防组织建设流于形式,火灾发生后得不到及时扑救。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但是在现阶段,农村劳动力大量输出,留村劳作的以中老年人为主,造成义务消防队员青黄不接,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

    (七)当前公安消防机构实行“三级监督管理”模式,作为基层的派出所由于承担着户口、刑侦、治安等多项公安保卫和农村消防安全防范,任务十分繁重,警力严重不足,且大多数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能力、素质较低,消防安全监督全面指导、防控能力不强。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对策

    上述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直接导致黄州长期以来农村火灾居高不下的根本因素,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群防群治、自防自救以及农村整体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应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积极转变观念,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能。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足农村实际,把消防工作纳入乡镇整体发展规划中。一是要提高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要层层建立消防管理网络。各乡镇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村委会负责人组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村委会要设立消防工作组,组长由村长或村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全村的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各乡镇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与治理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评、同总结评比。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要对辖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对消防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管理不利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检查考评情况在全乡镇进行通报。四是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乡镇、村委会工作考评内容。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与个人的政绩和利益挂钩,与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寨、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同时进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实施乡镇消防规划,增强农村消防保障能力。

    本着“不补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加大对农村消防资金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农村道路、农电、农村通信改造的有利时机,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修建消防车道[《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明确规定:消防车道的修建宽度应大于3.5米,遇有管架、桥架时,道路净空高度不小于4米],切实确保交通道路畅通无阻,为及时扑救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赢得弥足珍贵的时间。

    其次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统一、规范、安全,严禁杜绝电源线路的私拉乱接,并且应当设定专人定期对电源线路进行检修、维护,从源头上杜绝因电源线路老化、用火电不慎诱发火灾。
    (三)加强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工作“三下乡”活动,大力加强农村群防群治和防火宣传工作。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这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改变当前火灾形式严重状况的关键。宣传工作的开展要取得好的效果,着重要抓好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四落实,通过宣传,增强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火灾发生的根源问题。一是宣传内容不宜过深、过书本化,要根据农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实际,把消防安全知识编成顺口溜、民俗谚语、儿歌等,易懂好记;二是加强农村学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得到消防安全知识的熏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三是在确保搞好“119消防日”的宣传活动外,还要在春、冬季节等用火用电多、可燃物多的时节加强宣传;四是集中宣传时的宣传形式以农民群众为主的形式,同时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日常宣传以设置固定标语、宣传板(栏)、广播为主,宣传防火安全知识、灭火技能、消防法规,宣传有关单位和个人消防工作先进事迹,及时通报火灾事故,以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农村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从根本上全面提高农村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有条件的乡镇,可采取当地政府扶持、受益企业、单位资助、群众募集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成立专职消防队,配备必要的车辆、器材。尚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义务消防队,利用机动三轮等车辆,配备手抬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等基本灭火器材,利用农闲时间组织训练和灭火演练。公安消防机构要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农村义务消防组织自防自救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农村消防战线上的一支主力军。

    (五)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监督能力。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时,要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抓好城镇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消防监督的同时,要努力抓好农村消防工作。要积极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指导各乡镇抓好农村消防工作。同时,要按照《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对消防民警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做到会消防宣传、会消防监督检查、会火灾事故处理,真正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作用。

    (六)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乡镇与村公所,村公所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村民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要把消防工作的狠抓落实情况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年终工作业绩、评选先进的重要标准,那些对于消防工作“视而不管、不闻不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领导、干部应当直接取消评选先进的条件,从而把农村消防工作推向专人监管、定职定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密部署、稳步实施的健康发展轨道。

    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社会化工作,必须切实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消防、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按照“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走群防群治的道路,要在十七大光辉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以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勇于开拓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努力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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