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1974|回复: 2

民爆研发项目负责人须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 项目组中至少有1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 万静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对外公布《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与民爆行业有关的科研立项,均应向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同时为鼓励具备科研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民爆的科研、技术创新等活动,民爆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民爆从业经历,项目组中至少有1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此外,涉及以下立项,由省级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工信部备案:(一)现行《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以外的新产品的研发(含国内首创或将国外先进技术首次应用于国内);(二)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及装备的重大技术改进,并对产品性能、质量、生产安全有重大影响;(三)纳入《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管理的新设备的研发及目录中设备的重大技术改进(含国内首创或将国外先进技术首次应用于国内);(四)列入《民爆关键技术目录》项目的研究;(五)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工信部明确要求管理的项目。
发表于 2012-10-22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体现对安全工作重视的一个直接表现。
发表于 2012-11-1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准入条件,不失为一个不得已的办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5-4 18: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