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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陪餐”与矿领导“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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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都有许多好的本意。
比如,4月2日《贵州都市报》有报道说,为了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逐步建立并实行校领导轮流陪餐制度,随时了解食堂情况,多倾听学生意见。
这让我想起了煤矿领导必须轮流随同工人一起下井的制度规定。
校领导必须“陪餐”是为了让校领导及时了解学校食堂用餐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矿领导“下井”是为了把矿领导和矿工绑在一起,让矿领导真正重视起井下的安全工作,你可以不把矿工的生命当回事,但你自己的生命总还是在乎的吧?
这招其实挺高的,也挺绝的。要真是这样长期执行下去,不管是我们学校的用餐卫生,还是矿井的安全保障,应该都会有一种逼迫性的提高。我们要举手欢迎。
但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是灵活的性格,时间长了,估计会让这项制度规定大打折扣。我们规定了矿领导必须轮流下井,有地方就突击提拔了N多矿长助理,美其名曰也是矿领导,即使不能完全代替矿领导下井,也可以减少被循环到的下井次数。至于校领导“陪餐”,我们又该如何具体监督施行?我们总不能每次吃饭都要到学校食堂电话点卯吧?
所以说,有了好的想法和制度,关键的关键还是要看能不能执行下去。相应的配套监督措施若跟不上,一切都将只能是“听起来很美”。
发表于 2011-1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好的想法和制度,关键还是要坚决执行下去。
发表于 2011-1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损招,领导无能:只好用挡箭牌~
发表于 2011-12-21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下去
发表于 2012-2-2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在坚持
发表于 2012-5-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坚持?靠制度?
发表于 2012-5-3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在法律的执行。人治不如法治。
发表于 2012-6-2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国家的食品药品质量关保证了,何须这些陪同吃饭的馊主意和畸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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