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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合法”是食品安全上的一道硬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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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7月18日《新京报》报道,上海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含3种防腐剂,其中一种在台被禁用,另2种含量超标。可口可乐台湾分公司称,该批原液是不小心误送到台湾,该配料在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专家和可口可乐公司均称该防腐剂安全。
    可口可乐含防腐剂事发我国台湾,这在食品安全危机四伏的当下,本来也算不得什么传奇,然而可口可乐的回应令人气绝:一说该批原液并非台湾正常采购,是一不小心误送到台湾的;二说该配料在内地则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加上内地教授的“防腐剂安全论”,虚虚实实之间,给民意与舆论提供了无限遐想的空间。
    当权威说法与现实逻辑左右互搏的时候,善良的人注定要精神分裂。仔细研读一下可口可乐的回应,民众当不难发现其中的诸多潜台词:一者,销售方对台湾标准显然更为“忌惮”,因此“不小心误送”才流露出某种敬畏之情;二者,就可乐标准来说,内地标准显然落后台湾标准,或者说是前者起码继续恪守了所谓“无害则大可添加”的逻辑。防腐剂是个什么东西?这个问题不难回答,这些年,我们连三聚氰胺等生化名词都耳熟能详了,何况并不算特别复杂的防腐剂。
    当此背景下,“专家”继续走“百毒不侵”路线,坚持“适量无害”,只要吃不死人,添加无罪——但问题是,台湾标准与内地标准哪个更利于健康?既然按照严苛的标准也能生产出可乐来,为什么我们好上“添加剂”这一口?谁的口味那么重、那么独特?这让人联想起当年面粉增白剂之争,鸡同鸭讲的背后,无非是利益和立场的问题。
    可乐未必永远可乐。1999年,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法国数百名儿童因喝了受污染的灌装可口可乐而出现严重不适症状,四国政府下令将所有正在销售的可口可乐下架。那么,在台湾相关部门“杞人忧天”之前,内地监管者秉持了怎样的警觉?2010年,麦当劳生产的“麦乐鸡”在美国被发现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两种化学成分,其中国公司却坚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有数据显示,多年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9个百分点之差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现实。当此背景下咂摸“蒙牛出口被退转内销”等传闻,可谓百味杂陈。
    内地安全十足的可乐,到了台湾地区则成为问题产品。这样的寓言,又岂止是食品安全标准上的“醒世恒言”?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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