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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循规律,实现安全靠自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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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喜羊羊 于 2011-5-23 21:07 编辑

安全管理循规律,实现安全靠自己(三)



我们学习什么




治“病”先治人




独山子石化公司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正在进行着引进、宣贯、推广杜邦安全管理模式的工作。如何学习、掌握并运用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如何将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的结合,以改进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避免引进管理模式时,形似而非神似,造成画虎不成反类犬?如何避免在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出现安全管理的漏洞而导致事故?这些问题,十分严峻地摆在企业安全工作者面前。




笔者认为方法只有一个:遵循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从企业当前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的稳妥推进。这里继续用前述的例子进行说明:要解决“盲人、智障、行为失控者过马路”的问题,用“背”的办法不行,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那么,就用“治疗”的办法,让他们变成“正常人”,不用再背着过马路。




目前,石化公司正在筹组安全专业管理知识培训班,计划用半年的时间将整个公司各车间的正、副职领导、各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学会自己走路)。进行“治疗”工作,“疗效”是个关键!








职能部门的转变



在学习杜邦安全管理经验的时候,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杜邦公司的企业管理模式与我们国营企业的企业管理模式不同,杜邦的安全管理能否适用于我们的企业?”。




笔者认为,不管企业管理模式是否相同,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都是一样的。我们企业管理模式是车间、分厂、公司三级横向行政管理加纵向专业管理模式,这与杜邦公司的事业部制的企业管理模式有很大不同。在杜邦公司的事业部内,其行政管理及专业管理的整合是高效的,杜邦公司的事业部规模小于石化公司分厂,对各类行政管理及专业管理所需资源的控制能力却大于石化公司分厂。




所以,在学习推广杜邦安全管理模式时要注意这个特点。现在的做法是先找个别车间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扩大。相信在车间的试点肯定能成功,也能够逐步扩大。因为在车间管理的层面上很类似于杜邦的事业部制,但需要注意来自上级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车间专业管理,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在车间的专业管理中加入了安全因素,而上级专业管理内容还没有变),以及要给予车间实现这种转变的足够资源。




困难的是分厂、公司两级机关各专业安全管理职能的转变。“习惯势力是可怕的”,不进行这种转变行不行?不进行这种转变则违反了安全管理的规律,是不行的。以最常见的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为例:我们的管理程序是



1.入厂施工单位与本厂施工项目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合同。



2.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接受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和车间两级施工安全教育。



3.施工单位针对施工项目编制施工安全预案,并经所在车间安全员、厂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4.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安全预案进行施工,车间安全员、厂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的检查,最后完成施工项目。




从表面看这是一个很完善的施工作业管理程序,但为什么没能杜绝施工作业事故的发生?只能有如下解释,




一、是程序有漏洞;




二、是程序不科学;




三、是程序没得到有效实施。




程序的漏洞在哪里?如: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和安全客观物质条件及安全管理能力等,我们没有事先做出准确的判断。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不可能指望一次性的厂和车间两级安全管理部门所进行的施工安全教育,就能够达到保证安全的程度;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不可能因为签了安全合同就能立刻提高(事实上,安全合同成了我们摆脱安全管理责任的一件法宝);施工安全预案可以编写的很好(我们的安全员在教他们编写),能不能完全做到则完全是另外一件事了。




程序的不科学在哪里?如:由于目标的不一致,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的管理,造成安全管理部门和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打架”,安全管理部门说“安全条件不具备,不能施工”,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说“施工不能如期完成,将迫使全厂停工”,最后安全部门只好让步放行,当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完成了施工项目,那么安全管理部门在这件事情上起的就是“绊脚石”的作用;而当发生了安全问题,则安全管理部门又成为了安全责任的承担者,出了事故我们能说安全管理部门没责任?这就是将安全从施工活动本身的有机组成,给人为的割裂开来所造成的结果。




程序没得到有效实施的原因在哪里?如:在施工过程中,车间安全员和厂安全管理部门根本没有力量去检查、督促、落实每一项具体施工活动的安全。特别是当有很多施工项目来临时,因为别人不管安全,就是你安全管理部门来负责的,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因不承担项目安全管理的责任,所以尽管管理程序规定该部门要审核施工安全预案,实际上对施工安全预案则是闭着眼睛签字。(这个管理程序中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描述。)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难,如,对希望进入我厂施工的单位进行事前的相关方安全审核,达到我们的要求的可以发给安全资质证书并定期对其复审,这样施工单位在入厂前就得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入厂前就基本具备真正的安全生产施工条件,来满足我们的安全要求。另外,就是遵循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该谁管就得让谁来管,代替包办是不行的。



为了稳妥的推进分厂、公司两级机关各专业安全管理职能的转变。在分厂机关各专业职能部门向杜邦安全管理模式转变时,不能一下子全面铺开,可以通过专业部门试点的方式,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分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本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职能逐步交出去,各专业职能部门逐步与基层车间衔接,这样难度会小一些,不会导致因安全管理职能的变化而产生安全管理的真空,最后实现杜邦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我相信,这项工作将对转变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学习杜邦安全管理模式,外在形式并不重要,关键要抓住其思想精髓。




专职安全工作者的作用



领导者的顾问与助手



有观点认为,推行杜邦安全管理模式,人人都抓好了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被缩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什么事了,该统统下岗回家了。笔者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也做不到的。还用前述的例子:“安全员”不用再背别人过马路了,他们都已是自己能过马路的正常人。“安全员”干什么?有如下工作:制定过马路的“交通法”;提出各种诸如“在哪画人行横道线”、“在哪设红绿灯”、“在哪架天桥”的建议和意见等等,以保证大家能够快速的安全的通过马路。杜邦公司对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的作用是这样描述的:




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是安全表现的重要贡献者,对于一个风险较大的组织是不可缺少的。




专职安全人员应该是各作业区技术、经验、安全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杜邦公司,技术最优秀的人去做安全工作);




专职安全人员的责任是提供各种安全咨询,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是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而不是安全工作的指挥者和管理者。




员工的良师益友




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将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是一门科学,是一门技术与管理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以及长时间的实际工作锻炼,是不可能掌握的。所以专职安全人员应该也必须是技术、经验、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否则就根本不可能对生产过程的安全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专职安全人员还应是员工安全方面的好教师、好朋友,你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能够更容易的被员工所接受,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从这方面讲,专职安全人员更像一个“教育工作者”、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专职安全人员除了必须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能力和技巧,能有效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从而成为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为企业的安全健康、快速发展尽职尽责。




发表于 2011-5-24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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