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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小车撞狗谁买单?为找证据,高速步行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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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03-26 04:40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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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14点40分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巡逻至G85银昆高速渝广段上行方向K1142+300M处时,发现一名着装较时尚的年轻小伙子在应急车道徒步逆行。
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判断该小伙子可能不是本地村民,一定有情况!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停车,让其站到靠近护栏的安全区域进行详细调查询问,原来小伙哥哥带他由广安自驾前往重庆,高速行驶的汽车在半路途中与突然从路面窜出来的一条黑狗发生了碰撞,碰撞后疏忽的哥哥竟将带病车辆往前继续开了5公里左右,最终车辆因水箱撞坏无法继续行驶停摆在距离事故点5公里左右的应急车道,因担心无凭无据找保险公司有理说不清,作为驾驶员的哥哥当场便决定让弟弟徒步沿着高速公路返回拍摄事故照片,这一走便是单向5公里双向近10公里的路程,幸好被巡逻的执法人员发现,及时阻止了这起荒唐的给狗照相取证事件。


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故障车被通知过来的救援拖移出高速公路,小伙想要的黑狗照片也由执法人员驱车赶到现场进行了拍摄和取证,小伙哥哥在现场执法人员的介入下迅速联系上了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对于小伙在高速公路徒步逆行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按照行人的标准给予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小伙哥哥不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高速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高速路作为封闭的路网,行人一旦进入将给自身或者高速行驶的车辆带来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将车辆安全停靠在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随车人员迅速撤离至路边安全地带,拨打96096或者12122等待救援,切莫自作主张盲目采取措施,严防发生不必要的风险。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李野 通讯员 张辉 付健

发表于 2020-3-26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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