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428|回复: 0

媒体:伴娘原谅了猥亵者,但法律不可轻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1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伴娘原谅了猥亵者,但法律不可轻纵
2017年06月12日 01:49:33
来源:新京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4446人参与                   929评论     



     
原标题:伴娘原谅了猥亵者,但法律不可轻纵一旦触犯刑律,伴娘的谅解并不能改变事件性质,两男子理应被依法追究责任。“猥亵伴娘”视频一出,引发网友齐声谴责,西安警方也表示请知情人快报


         原标题:伴娘原谅了猥亵者,但法律不可轻纵
一旦触犯刑律,伴娘的谅解并不能改变事件性质,两男子理应被依法追究责任。
“猥亵伴娘”视频一出,引发网友齐声谴责,西安警方也表示请知情人快报警。日前,当地记者了解到,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的责任。与网友的义愤填膺、媒体的口诛笔伐相比,当事伴娘的“宽宏大量”,令人有些意外。为什么“闹伴娘”等陋习在今天依旧有一定市场?从被猥亵伴娘的态度可见一斑。
在时下,闹婚参与者大多是新人一家的亲朋好友,碍于人际关系,即使伴娘遭受身心伤害,一般也低调处理。在这种暧昧语境的纵容下,闹婚一步步挑战底线,甚至演变成低俗的丑剧。
这次“猥亵伴娘”事件若不是在网上发酵,参与各方事后也会“相安无事”。然而,把所谓的“喜庆”建立在伤害女性的基础上,公然侵犯、践踏女性权益,这是对法治的漠视。
出于种种考虑,受害伴娘原谅了猥亵者,但违法属于公域范畴,并不因私人的谅解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论《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相关规定,因此,受害伴娘即便原谅了猥亵者,当地司法机关也应该依法处理,别纵容了某些人的耍流氓行为。一旦触犯刑律,伴娘的谅解虽然可以被酌情考虑,但是并不能改变事件性质,两男子理应被依法追究责任。
事实上,在防止低俗、恶俗闹婚问题上,作为“东道主”,新人一家理应起到关键作用,办喜事图热闹是人之常情,但主动防止事态失控,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边缘也是主人的责任所在。以本案为例,闹到这份儿上,新人一家的尴尬和后悔恐怕始料未及。
但说到底,闹伴娘在有些地方愈演愈烈,恐怕和法治不彰有莫大关系。遏制低俗闹婚现象,需要法律长出“牙齿”,防止破窗效应。
□车横(媒体人)
早前报道
陕西伴娘被两男强行摸胸猥亵后续:互相认识不追责
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原本是为一件喜事去哄场子,最后却弄成了丑闻。




自动播放
伴娘被两男子按车内强行摸胸
婚闹本是传统的一种婚俗习惯,包括“闹新娘”,“闹伴娘”,“闹父母”等等,原本的用意是给结婚现场增加喜庆热闹的气氛,但是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出现了很多变了味的婚闹。
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这条题为“疑似西安某地结婚婚闹”、时长51秒的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两名男子。最后,两名男子还将疑似伴娘裙子掀开,称要脱掉其内衣,由于来回拉扯,女子的腿部明显已经发红。
该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谴责。8日下午4时42分,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西安网警巡查执法发微博称,微博网友如有掌握该视频具体线索的,可直接拨打110举报或与他们联系。
事发7天后涉事男子被警方控制
10日上午,最新消息传来,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西安警方查获。经警方调查,6月3日上午11时许,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途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进行3-5分钟,被车内副驾驶座位上的人员拍摄。该视频经多个微信群转发,后被发布在微博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5-25 10: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