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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收入成行业高低贵贱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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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扩大到15倍。而2006年—2007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行业收入差距为: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 (2月10日《羊城晚报》)
    行业收入之间应该存在适当的差距。因为,不同行业对劳动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而不同劳动力自然有不同的价值体现。但是,既然行业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最终需要的是可以评价和交换的劳动力价值,那么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异就不能相差太大,否则社会关于行业的认知就会有高低贵贱之分,而社会流动也会因为行业差异的巨大而受到阻碍。
    但现实却是,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在逐渐扩大,甚至已经跃居世界之首。这个结果一方面反映了行业差距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行业壁垒的存在:首先,这种壁垒表现为行业收入差距的不合理,原本只要劳动力的价值相等即使在不同行业也可以获得相同报酬,但是在行业壁垒存在的情况下,即使能力相等的人也会因为所在行业不同,而获得大相径庭的待遇和报酬;其次,这种壁垒表现在行业流通的停滞上,很多待遇优厚的行业因为其进入门槛的存在,而使很多有能力的人望而却步。这种门槛通常与劳动力的价值无关,而与竞争者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背景有关。
    而且,所谓的行业收入差距也只是大概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可以通过不同行业收入的具体数字而换算出的,而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行业其收入的具体情况是工资无法直接体现的,比如那些待遇优厚的垄断行业。这些行业不仅工资高得让其他行业的人羡慕,而且其所提供的福利待遇也是其他行业所无法比肩的,甚至可能因此衍生出大量的灰色收入。因此,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异情况应该比公布的数据还令人担忧。
    既然,行业收入差异的不合理既妨碍了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到社会的公平,那么缩小行业收入差异就应该是一个必然。这一方面需要市场经济的完善,应该通过市场的力量让劳动力成为一种可以自由流动和合理定价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需要公平机制的保障,应该通过制度的保证让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其它因素成为决定劳动者报酬的主要依据。□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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