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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8小时全国火灾5945起 鞭炮放不放再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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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年春节过后,鞭炮都是个热门话题,今年更不例外。
  之所以加个“更”字,是因为和往年相比,今年燃放鞭炮造成的损失格外大:兔年刚过20分钟,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即因燃放烟花而起火,最终这座152米高的大厦被烧通了天,损失30亿元;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数字,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新华社报道,除夕零时至大年初一14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2月7日《钱江晚报》报道,浙江淳安发生山林火灾,6人遇难,惹祸的还是鞭炮……
  面对同样的事实,不同的人得出不同的结论。有人认为“坚持禁燃烟花爆竹是有道理的”(2月6日南方网),有人则认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历史本身就已经赋予了这一习俗以存在的足够正当性。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若干人或者机构,不论基于任何理由,都不能取消它。任何取消它的企图,要么基于理性的僭越,要么基于权力的僭越,都不具有道德和知识上的正当性”(2月6日《新京报》)。
  观点截然对立决定了,在鞭炮燃放问题上,无论是禁还是放,都会遭遇一些人“不合作”。这要求有关部门决策前要充分征询各方意见,对燃放鞭炮利弊得失作出客观评估。笔者拟以《新京报》观点为“靶子”,对其中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第一个问题:燃放鞭炮的利弊得失。
  《新京报》文章认为,“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
  “显著的伤害”是一个主观判断。北京市一年炸死两个人,炸瞎几双眼,在一些人看来或许算不上“显著的伤害”,但如果我们放眼全国,把这些年被炸死的人、被炸瞎的眼睛数量统计一下,恐怕没人还敢说伤害“不显著”。而从之前央视大火到今年沈阳大火,我们已经看到鞭炮燃放造成了怎样的经济损失——在这样的损失面前,如果有人一定坚持认为“伤害不显著”,我也无话可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这样的伤害“不显著”,它应该是我们承受的吗?换句话说,我们承受这样的代价,意义何在?
  有人会说,燃放鞭炮“保持了风俗,让过年更有气氛”。好了,在鞭炮问题上,有关部门要考量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了让过年有气氛付出诸多代价(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等等),值不值?
  还说一句:如果一个事物可以因为存在几百年即被赋予“足够正当性”,那么,当初废除八股文就是不正当的,男人长辫子、女人裹脚似乎也可保留。如此,社会进步的道路将被堵塞。这样的观点,不值一驳。
  第二个问题:在鞭炮问题上,该如何对待民意?
  百姓有燃放的要求,这是一些地方一直未禁放,一些地方禁了多年又放开的最重要理由。《新京报》文章认为,“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遗憾的是,它的“推定”,并没有任何根据。广州等地多年一直禁放,但“共同体”并未有分崩离析之势。倒是在那些未禁放的地方,因为对鞭炮的态度不同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已影响到两个阵营的和谐——对一些人来说,鞭炮意味着过年气氛;而对另外一些人(主要是老人、孩子),鞭炮却是一种折磨。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认可燃放鞭炮是一种权利,那么,一些人实现这一权利,是以损害另一部分人为前提的。虽然尚不能由此得出鞭炮必须一律禁放的结论,但这至少提醒我们,在鞭炮燃放问题上,有关部门应该审慎吸纳“民意”,因为这不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而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部分人必须承受另一部分人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在多大程度上是正当的。
发表于 2011-2-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墙节能保温材料,能让礼花炮引燃?其材料质量可想而知。
发表于 2011-2-9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鞭炮的质量和燃放双管齐下。既能保证安全又能符合中国民俗。
发表于 2011-2-1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显著的事故,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如果只是一味的喊口号,而未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恐怕象沈阳这样的大火以后还会发生...各地监管部门的责任重大啊!!
发表于 2011-2-1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的人们,高兴之余的伤痛
发表于 2011-2-1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禁止
每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故无数
禁止后可以节省很多的费用
即节省又安全环保。
发表于 2011-2-1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国家真的必须要放烟花爆竹吗??不放就不行吗???吸烟有瘾这个也有瘾戒不掉吗?民俗不一定都是正确和有意义的。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像这类低级民俗还是免了吧。
发表于 2011-2-12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nways 于 2011-2-12 22:01 编辑

与时俱进,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存在不一定全有道理,有些还是有时代的局限性的。
几百年前人口城市人口也没有这么集中,看看除夕大年初一那短短几个小时燃放爆竹后的空气质量和所产生的噪音,其实大家都心里有数。
要不是放假,估计第二天能坚持上班的不打瞌睡的有几个。
发表于 2011-2-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在的,这确实让人两难的问题。但对鞭炮的质量和数量应进行控制,就如2010年的亚运会,用了这么多烟花让人越看越到不是滋味,这是我们国家所强调的节能减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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