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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市公安局15日晚间通报,当天晚上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南向方向一辆公交车着火,截至22时30分,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
通报称,15日19时46分,广州警方接群众拨打110报警,称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北往南方向)有一辆公交车着火。接报后,警方迅速指令交警、消防、派出所等警力到场处置,并通知120医护人员到场救助伤员。至当日20时0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公交车后部受损较为严重。
目前,所有伤员均已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现场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
事件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部署事件处置工作,要求在全力以赴救治伤员的同时尽快查清事实。
目前,广州警方正组织力量抓紧对车辆起火原因开展全面调查。
广州公安官方微博称,经初步勘查,现场发现2具烧焦的尸体,另有多名伤者。起火的公交车是301路公交车。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13日晚上7时30分许,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墩和路口一公交车发生起火。有目击网友称,现场至少有2名伤者,公交车烧剩铁架子。
“新华视点”称,记者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在广州301路公交车起火中受伤的其中6名伤者,2名因伤势严重进入icu,其余4名伤者在创伤外科接受救治,其中包含一名孕妇。
女乘客全身45%烧伤 年龄最小伤者仅11岁
在15日发生的广州公交车起火事故中的9名伤者被送到广州新海医院外二科与外三科,其中年龄最小的伤者只有11岁,一名女伤者全身烧伤面积达45%。当晚警方已在医院拉起警戒线,禁止外人进入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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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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