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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江苏紧急拉网排查校车安全

热度 1已有 357 次阅读2011-12-14 12:59

紧急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龙虎网讯 12日晚,省政府办公厅连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监管。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所有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立即开展逐一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一律停止驾驶校车,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校车通行。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严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加大路面执勤力度;教育部门要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制度、学生集体出行制度,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安全监督员跟车,并选择安全路线。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随着冬季到来,各地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河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通讯员 苏振新

排查·全省

省教育厅:

对校车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抽调充足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个乡镇、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所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解决当前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

快报记者 谢静娴

排查·南京

市教育局:

下一步将重点规范“校车”驾驶员

南京市教育局昨天上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安全教育。今天上午,南京市教育局还将召开各区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会议,再次强调“校车”安全。

通知要求,所有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并具有运营资质,驾驶人员必须有5年驾龄,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备案,必须与车辆产权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护导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维护乘车秩序,对驾驶员进行行车路线、车速和各种不文明驾车行为的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张晓惠介绍,南京市截至上学期末涉及接送学生的车辆近800辆,其中公交车530多辆,还有200多辆旅游公司的车辆主要为民办学校租用。而教育部门产权的校车是9辆。主要集中在郊区县运营。“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统计,本月15日会有最新统计数字。”张晓惠表示,目前南京市的接送学生车辆以公交车为主,管理办法全部按照校车的标准执行,南京还将在校车驾驶员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快报记者 黄艳

相关·全国

教育部:学生乘车安全要再检查再落实

教育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新华社

相关·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已收到1265条

昨天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征求意见的第三天,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共收到意见建议1265条。

据了解,多次呼吁为校车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与20余名专家就条例形成专家意见稿,昨天也发送国务院法制办。

周洪宇等人认为,条例对校车安全的责任主体确定得比较明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由于职责不明确,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缺少沟通与配合,导致事故多的局面。不过还有一些地方有待完善。比如说按照条例,社会车辆经许可后仍能充当校车。为避免校车事故屡屡发生,需要对校车概念进一步严格,加入专车专用、社会车辆不能当校车、驾驶员准入等内容。另外,建议在总则中加入“儿童优先”原则。最后,为防止校车成本转嫁到学生身上,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法制晚报

安监总局: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客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昨天说,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黄毅说,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他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校车制造、运营和管理等问题涉及很多部门,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

新华社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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