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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我对企业反违章工作的看法

热度 5已有 420 次阅读2012-2-29 21:23 |

违章是事故的根源已经成为各企业的共识,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每个企业都会将控制人员风险做为安全工作重点,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但是,因人员责任造成的事故仍时有发生,反违章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违章这一安全生产顽疾已经成为有的企业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一大障碍。为什么反违章工作会出现如此局面,笔者认为,企业在反违章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员工参与反违章工作的积极性,员工对开展反违章工作不认同、不参与、不支持,企业是在被动开展反违章工作,这就是企业反违章工作不能取得实效的原因所在。企业反违章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就必须得到企业广大员工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所以,企业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必须重视以下问题:

1、企业在查处违章过程中,没有分析清楚违章者违章的动因,没有对症下药一刀切的处罚模式使被动违章者产生抵触情绪。

从违章者的主观意识上可将违章动因分为两类:

一类为主动违章,也就是说违章人员明知故犯,习惯性违章就属于此类违章范畴,对于习惯性违章必须严肃处罚,决不手软。

而另一类违章为被动违章,其违章者发生违章的动因不是主观故意。一是工作的组织者或责任者,执行标准、规范或规程的意识不强,缺乏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导致工作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违反了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工作标准,以及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规程制度或规定,无知是违章的动因。二是由于部分领导违章指挥,工作人员慑于其权利而发生被动违章的行为。三是生产现场部分工作地点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至使工作人员无法落实防护措施造成违章作业;四是企业购买的工器具不符合安全工作规定,导致工作人员违章等。

2、企业在开展反违章工作中,存在重下轻上问题。

即重视查处员工违章,而忽视查处管理违章,很多企业没有将管理违章纳入企业反违章工作范围,管理违章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应有的查处,其对企业安全生产危害更大,即为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还严重影响企业反违章工作有效开展,面对企业反违章偏激态度,企业员工是不会有热情参与和支持的,这也是企业反违章工作不能收到实效的又一原因,常见的管理违章表现如下:

(1)有的企业领导对待安全生产态度言行不一,存在两面派现象,会上说的和会下做的不一样。一是一些企业主要领导者在签批安全生产文件时,不认真审阅,批示时不明确落实单位、不对如何落实提出具体要求,简单签批了事。二是有的企业主要领导不按规定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生产、交通、防火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听工作汇报多,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少;三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在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不认真审查,不掌握制度主要内容,签字审批了事;四是在企业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权大于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的领导在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或安排生产工作时,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或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存在随意性,谁能干好让谁干,致使管理职能错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职责混淆,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在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中,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工程决策者不是坚持安全第一,而是安全要服从工期,安全监督部门处理工程安全问题的决定往往会被领导否决,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安监部门必须看领导眼色行事,致使工程安全管理大打折扣。六是有的领导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无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超越权限违章指挥等。

(2)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管理者,工作作风风气不正,工作不务实,弄虚作假。上级和企业交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认真落实,只做表面文章玩文字游戏,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组织人员突击编工作记录、编报告。而一些企业上级部门工作的形式主义,也助长了企业管理造假,玩文字游戏的错误风气。

(3)企业规程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一是因编写制度人员在编制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功课没有做好,收集的有关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等资料不全面,或学习掌握不够,对相关条款理解存在偏差,或编制者缺乏管理经验,致使企业有的规程制度不符合国家、行业或上级有关规定,或不符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致使规程制度无法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虽然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符合要求,但是,执行时多以不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为由被束之高阁;三是有的职能部门在进行安全生产考评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考评原则,随意降低考核标准,致使有的应得到相应查处人员,却被从轻考核。

(4)管理者安全工作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工作标准不高,工程管理存在随意性。在设备大小修、更新改造等工作中,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或方案中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不全面、不符合工作实际,无法保证施工安全。

以上只是管理违章比较典型表现,实际上管理违章在各行各业都会存在,纵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公布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决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都会存在管理责任,所以,事故责任单位领导乃至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都受到了查处,管理违章的危害性之大、影响范围之广是习惯性违章所无法比拟的,企业在反违章工作中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3、企业存在装置违章和管理漏洞,解决装置违章问题是企业反违章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由于新建、扩建、设备改造等工程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致使生产设备设施的平台、护栏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安装工艺不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存在人员伤害的隐患;二是电气设备接地接零装置不规范,存在选用的接地线线径过小、接地线没有接在接地端子上、接地端子连接不符合规定等,接地保护不能起到作用;三是配电装置管理不严,电源接用、配电柜门和配电间门上锁和钥匙管理不严,存在误操作和人身触电危险;四是有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高空部位,需要定期进行检查、检修、操作和清扫等工作,但是,没有设置作业平台或供高空作业挂安全带的防护装置,即威胁作业人员安全,又会给违章者创造违章作业的机会;五是有的企业没有将违反运行规程或检修规程的行为纳入反违章工作范围,因此,因违反规程而引发的事故、障碍、异常等安全生产事件的责任人不能得到从严查处。

4、企业在反违章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作用,这是企业违章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又一原因。

一是班组长和车间(工地)反违章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待反违章工作态度不积极,存在不干活就不会出现违章的错误认识,查处违章者会影响工作情绪,因此,班组这个反违章工作前沿防线形同虚设;二是班组安全员工作没有得到企业的重视,安全员素质、待遇影响班组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有的领导和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没有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很多企业存在反违章责任属于安全监督部门的错误认识,管理者对违章的漠视,助长了违章情况的发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反违章防线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四是二级单位的安监人员查处违章的决定不能得到部门领导支持,这种现象不仅是对违章者的纵容,给安监人员工作造成障碍,也极大的挫伤了安监人员反违章工作热情,直接影响企业反违章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企业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企业必须将管理违章纳入反违章工作范围,坚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制度就是违章的反违章工作原则。

1)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要亲自组织生产各部门,对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度,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找并列出企业管理者和各部门管理违章行为,并纳入企业反违章管理制度中,明确查处管理违章条款,管理违章要坚持从重处罚,让查处管理违章有法可依,努力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管理违章得到有效遏制。

(2)企业各级领导,尤其是安全第一责任者,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到严于律己才能正人,避免对待安全生产两层皮言行不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将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到生产工作中,要在下属、员工中树立遵章守纪的典范,要以表率作用表明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从而影响下属和员工在工作中遵章守纪,以减少管理违章和习惯性违章情况发生。

3)企业各级人员要树立按照标准工作的意识,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安全生产的底线,不是最高标准,任何人都无权作出放松标准的解释。企业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实现法治化管理,标准化操作和作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首先企业安全第一责任者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要求,查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结合企业生产工作实际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二是为了保证企业规程制度不仅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要求,还要符合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首先要求规程制度起草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在着手起草规程制度前做好功课,收集整理好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以及上级规程制度和规定。其次要掌握好选用的原则,采用发布时间最新的、有行业标准不采用国家标准、有专项标准不采用综合标准,在选用条款方面执行最严格的或贴近企业实际的。再是完成资料收集后,起草人员必须边学习边筛选起草规程制度相关条款。起草规程制度过程中,不能生搬硬套,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融合专业管理工作经验,确保规程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最后规程制度初稿必须经过企业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人员和执行单位人员进行认真讨论、补充完善,对于讨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起草人应给予解释,不能盲目进行修改。

三是规程制度发布后,企业必须组织做好规程制度执行前的学习培训,一方面使执行人员掌握相关规定,以便于工作中认真落实;另一方面收集整理执行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对规程制度进一步完善。

4)将违反运行、检修等规程现象纳入违章考核,从严查处违反规程制度行为。

2、查处违章不能以罚代管,要分清违章者违章动因对症下药,对于查处被动违章一定要查清违章者违章动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1)如果企业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而发生的被动违章情况较多,说明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还须加强,查处这样违章企业应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一是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如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通过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创建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活动,激发企业员工学习热情。二是工作组织者和二级单位领导,在工作前要有针对性学习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规程制度和工作要求,并在工作中对照落实,要养成临阵磨刀的良好习惯,以拟补安全知识缺乏问题,日久天长自然就掌握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知识。

2)对于领导者和企业原因引发的被动违章,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亦应受到严肃查处,让企业员工感受到,企业在查处违章工作上是公平公正的、严肃的,是以责论处的。

3)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认真执行作业指导书制度,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减少违章现象发生;

4)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工作单位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工作情况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现象。

3、企业必须建立安全工作标准化体系和机制,制定和实施标准化作业制度。

大修、小修和设备改造必须按照安全工作标准化要求,参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做到全面、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经过技术部门、安监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工作责任部门认真做好落实工作,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加强落实过程检查监督和考核。

总之,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要正视反违章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以遏制管理违章为切入点,改变一刀切的违章查处方式,积极治理装置违章,使反违章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让遵章守纪成为企业各级人员良好风尚,实现人员安全风险可控在控,为创建本质安全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文山律师 2012-3-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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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uangjianyou 2013-7-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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