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牧羊人 发表于 2016-9-23 08:29

顶一下

赵张山 发表于 2016-9-23 11:55


搞了10多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一个概念,没有诚信,没有公信力,只知道忽悠,空谈误国。。。

bbli0911 发表于 2016-9-24 09:04

赵张山 发表于 2016-9-23 11:55
搞了10多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一个概念,没有诚信,没有公信力,只知道忽悠,空谈误国。。。

你说的真客气

净香园品牌连锁 发表于 2016-9-24 11:00

一切还是待定的状态。

天天学脑心平 发表于 2016-9-25 08:22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9-7 21:06
你能看到图片吗?我怎么打不开图片

现在只有静观其变

花绅士 发表于 2016-9-27 10:30

看书准备等待2017

meihua1030 发表于 2016-9-28 16:12

说什么要取消安全评价师,现在培训和考试证如火如荼呢,是啪啪打脸的节奏么:P

scyg2007sd 发表于 2016-9-28 16:18

:lol:lol:lol:lol:P:P

人间 发表于 2016-9-29 11:24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取消了。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更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获取形式:认定形式、考试形式、评价形式等。认定只是其中之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的“资格认定”,指的是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施行之前,对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的人,不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而是通过申报材料,经审批同意后直接“认定”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资格认定是一种非行政许可,该非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12号及《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这是一个临时政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明确:“国家对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实施已经10多年了,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合时宜,故此次取消可以理解为是上述制度的取消。
新《安全生产法》把注安师确定为国家认可的唯一证书,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申请执业的,执业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唯一以如此精准确名字入法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注安师含金量大大提高,只会越来越受重视,国家对此的管理也会越来越精细。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bbli0911 发表于 2016-10-4 09:05

人间 发表于 2016-9-29 11:24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取消 ...

万事莫蹉跎,在等下去有能力的都走了!

天上地上 发表于 2016-10-4 09:52

征求意见稿,已经一个月了,还没有新的动静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10-8 09:57

????????????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10-8 10:05

??????????????????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38

怎么看不到图片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43

谁给我发一下图片?谢谢,我看不到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43

图片怎么看不到?

y834155 发表于 2016-10-12 21:36

好事    注安本来就该统领 安全方面一切   才对上称谓      看文件很多强制性要求就要兑现了   极大提升注安    地位   不错好事

topkey 发表于 2016-10-13 10:25

那今年还准备安评师的鉴定考试吗?

topkey 发表于 2016-10-13 10:26

其中有这么一条规定:(九)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健康等专业类别。2018年底前取消安全评价师资质,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序列。设立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形成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发展通道。

这是什么节奏啊~:Q

2015yzcai 发表于 2016-10-14 14:34

不急不急。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看看安监局的这份文件吧《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