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牧羊人
发表于 2016-9-23 08:29
顶一下
赵张山
发表于 2016-9-23 11:55
搞了10多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一个概念,没有诚信,没有公信力,只知道忽悠,空谈误国。。。
bbli0911
发表于 2016-9-24 09:04
赵张山 发表于 2016-9-23 11:55
搞了10多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一个概念,没有诚信,没有公信力,只知道忽悠,空谈误国。。。
你说的真客气
净香园品牌连锁
发表于 2016-9-24 11:00
一切还是待定的状态。
天天学脑心平
发表于 2016-9-25 08:22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9-7 21:06
你能看到图片吗?我怎么打不开图片
现在只有静观其变
花绅士
发表于 2016-9-27 10:30
看书准备等待2017
meihua1030
发表于 2016-9-28 16:12
说什么要取消安全评价师,现在培训和考试证如火如荼呢,是啪啪打脸的节奏么:P
scyg2007sd
发表于 2016-9-28 16:18
:lol:lol:lol:lol:P:P
人间
发表于 2016-9-29 11:24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取消了。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绝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更不是取消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获取形式:认定形式、考试形式、评价形式等。认定只是其中之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的“资格认定”,指的是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施行之前,对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专业工作的人,不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而是通过申报材料,经审批同意后直接“认定”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资格认定是一种非行政许可,该非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12号及《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这是一个临时政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中明确:“国家对认定人员数额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实施已经10多年了,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合时宜,故此次取消可以理解为是上述制度的取消。
新《安全生产法》把注安师确定为国家认可的唯一证书,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申请执业的,执业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唯一以如此精准确名字入法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注安师含金量大大提高,只会越来越受重视,国家对此的管理也会越来越精细。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bbli0911
发表于 2016-10-4 09:05
人间 发表于 2016-9-29 11:24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定取消 ...
万事莫蹉跎,在等下去有能力的都走了!
天上地上
发表于 2016-10-4 09:52
征求意见稿,已经一个月了,还没有新的动静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10-8 09:57
????????????
吉祥佳瑶
发表于 2016-10-8 10:05
??????????????????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38
怎么看不到图片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43
谁给我发一下图片?谢谢,我看不到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6-10-12 09:43
图片怎么看不到?
y834155
发表于 2016-10-12 21:36
好事 注安本来就该统领 安全方面一切 才对上称谓 看文件很多强制性要求就要兑现了 极大提升注安 地位 不错好事
topkey
发表于 2016-10-13 10:25
那今年还准备安评师的鉴定考试吗?
topkey
发表于 2016-10-13 10:26
其中有这么一条规定:(九)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金属冶炼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机械制造安全、安全评价检测、职业健康等专业类别。2018年底前取消安全评价师资质,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序列。设立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级,形成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发展通道。
这是什么节奏啊~:Q
2015yzcai
发表于 2016-10-14 14:34
不急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