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1301|回复: 0

制粉系统防火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2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严禁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

2.
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将此设备处积粉清除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
检修停炉前,煤粉仓内煤粉必须用尽。

4.
给粉机应有定期切换制度。清除给粉机进口积粉时,不得用氧气管及压缩空气吹扫。

5.
重点检查磨煤机出口处、气粉混合处的煤粉温度,严加控制,防止煤粉自燃。

6.
停机时,粉仓等处定时清理积粉,必要时采用CO2等进行置换,防止煤粉自燃。

7.
对系统漏风、漏粉处应及时检修,消除隐患。

8.
熟悉CO2及蒸汽灭火系统使用,定期检修,保证随时可用。

9.
熟悉各种破拆工具、消防器材的使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5-23 19: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