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饹馇污染通报缘何拖延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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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污染事故发生到新闻通报的发布,这中间到底存在多少不为人知的博弈?当地政府在信息封锁上,又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呢?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8月13日晚向媒体通报称,此次云南省陆良化工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的污染造成农村77头牲畜死亡。因距当地群众饮用自来水水源地很远,未对群众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对农田的污染状况尚在进一步观察和监测之中。对南盘江的水质情况,据环保部门今年的监测,至今未发现六价铬超标。
    不管曲靖方面如何夸耀自己处置的及时和造成损失之小,一个问题始终会萦绕人们脑海:为何在事发两个月后,才向社会通报这起重大污染事故?
    毫无疑问,这起发生在6月的污染事故,情节严重。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政府必须主动公开,为何要等到两个月,并且是在媒体披露后才被迫公开呢?
    而且,媒体披露也不是一帆风顺,《云南信息报》8月13日作出报道,但当天该报的电子版就被撤下。然而,这则消息经过网络广泛传播后,引发了广泛关注,甚至惊动了云南省环保厅和下游的广东环保厅。在这种情形下,云南省曲靖方面才站出来。从污染事故发生到新闻通报的发布,这中间到底存在多少不为人知的博弈?
    人们不会忘记,如果不是2010年7月初的那场洪水,紫金矿业或许还将继续被无数的光环笼罩,然而,早在洪水前,紫金矿业的污染就触目惊心,但当地政府却将污染的盖子死死捂住。渤海油田泄油事件,有关方面公布事故同样是姗姗来迟。
    隐瞒污染信息,似乎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惯常手法,那么,在曲靖这起污染事故中,情况是不是真的如官方通报的那样,仅是两名节省运输费用的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行为?这里面到底有无政府官员的渎职、失职?为何这一起污染事故迟迟得不到媒体的报道,污染地区的公民到底费尽了多少周折,冲破了多少利益罗网,才将消息传递出来?当地政府在信息封锁上,又做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呢?
    看来,曲靖方面必须进行完整的信息公开,包括这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影响和处置,地方官员的责任,以及是否存在隐瞒信息等多方面的情况,如果他们不愿意全面进行信息公开,上级政府就有义务帮助督促他们公开,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杨涛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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