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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要证”背后的冷血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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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8月8日《东南早报》报道,郑州一名市民溺水,当地的公益搜救队欲施救遭到巡防队员阻止。巡防队员要求打捞队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者死亡。经调查,郑州市并不存在“打捞许可证”。巡防队称不能确定搜救队的专业能力,本着对其负责的态度予以禁止,同时否认曾要求其出示打捞证。但溺亡者家属王先生证实,巡防队员确实要求救援队员们出示相关许可证件。
    医院丢弃遭遇车祸的流浪女到邻县树林致死,医院只因患者缺钱就将刚缝上线的伤口又拆线,郑州巡防队以救人者无证为由阻挠其下水救人……仿佛约好了一般,残忍至极的冷血新闻,一时集中呈现在公众眼前,将我们社会毫无人性的冷漠病描绘到无以复加。有人落水待救,巡防员不予施救也便罢了,居然阻挠公益搜救队下水救人,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啊?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见死不救,而是典型的见死不许救。
    救人还要先办证,类似情节放到幽默笑话里都嫌瘆人,居然真实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是以巡防队对公众的管理服务之名!这样的巡防队,还让纳税人养着,简直就是养一群白眼狼。因为“打捞许可证”全系子虚乌有,所以巡防队事后矢口否认要求过打捞队出示“打捞许可证”,但谁都看得明白,这样的否认不过是为推卸责任的胡言狡辩。要验证巡防队是否说过这样的话非常简单,现场那么多的在场市民和死者家属都可证明。真不知道该巡防队是怎么“经调查”的。
    “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不允许打捞队员下水协助打捞”,这样的解释看似很“温情”,其实却是化了装的冷血。公益搜救队愿意下水救人,自是有这个能力,正常人都不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巡防队倘若真这么“对生命安全负责”,为何不也顺带着顾及一下紧急待救的溺水者?要求公益搜救队自证身份和打捞能力,说白了其实还是要“打捞许可证”;见义勇为倘若也要“见义勇为证”,天底下的好人都将被彻底捆缚住手脚。
  救人无证巡防蹊跷阻挠,幕后名堂无非还是私利。一个字,钱。巡防队阻挠救人的质问,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经过谁允许了在这救人?经过谁批准了?”言下之意,在此处救人,还得先要他们“批准”。换句话说,此处救人已经被巡防“批准”给特定机构垄断了。对他们来说,救人或者捞尸都是一笔暴利的生意,当然不能容许打捞队给坏了他们的好事。只捞尸不救人,某片水域捞尸交由某个机构垄断,类似的潜规则,荆州大学生溺水捞尸案,已经揭露得清楚明白;郑州巡防队阻止公益组织下水搜救溺水者,无非仍是这一潜规则的延续。“救人要证”的冷血,公众沸腾的怒火注定无法给其加热半分,只要水下救人依旧是被垄断的生意,而且救人不如捞尸,那么溺水者不但会遭遇专门组织的见死不救,见义勇为者也会遭遇见死不许救。这是典型的“要钱不要命”。当然,要的是自己的黑钱,不要的是别人的生命。
     □斯传
发表于 2011-8-9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巡防员的领导出来说话啊!
发表于 2011-8-1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就不要救人了
发表于 2011-8-1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若是事实 ,以后发现情况时救 人时应该要好好想一想。
发表于 2011-8-1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真是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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