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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难让安监局很为难 四月份刚刚表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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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为全文内容,加红处说明很有讽刺的意义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现场会4月7日至8日在山东枣矿集团隆重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十二五”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会上命名了一批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曲植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世瑛,山东省安监局局长袁策,山东煤监局局长王子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裴文田,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卜昌森,枣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鲁军,枣矿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江卫,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明南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主持了会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围绕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开展的宣贯工作广泛深入,围绕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举办的宣教活动卓有成效,围绕以正面宣传为主开展的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繁荣群众安全文化创作的安全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等几个方面,回顾总结并充分肯定了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宣传工作,同时指出了当前安全宣传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强调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新要求,着力推进解决,切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环境和条件支持。

  杨元元指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监管体制、法规政策、安全科技、工作机制及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创造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枣庄矿业集团是山东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代表,尤其是在安全文化创建方面,有先进理念、有工作特色、有机制创新,更有突出成效。他们打造的“以理念引领、精细管理、环境育人、高效刚性执行为核心的安全文化建设体系”,使安全文化“落地”、安全理念“变现”、安全行为“保安”,让工人体面劳动、愉快工作、幸福生活,创出了一条全员参与、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作为年产2000万吨的大型煤炭企业已连续安全生产5周年。希望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借鉴,使先进的经验做法在各地区、各行业企业盛开安全之花,结出安全发展之果。

  杨元元指出,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实现自我约束、规范管理,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最佳途经、最终方式和最有效的保证,必须紧抓不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突出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关键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着重推进先进理念落实到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必须靠有力的组织推动。 杨元元强调,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和政策法规,搞好安全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要紧紧围绕事故的查处、调查,通过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向上的动力;要紧紧围绕一线员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

  杨元元提出了今年安全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要针对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把握安全宣传工作的主线。三是加强协同联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四是坚持正面宣传,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五是突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和舆论监督。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宣教体系。

  会上,与会代表观看了枣矿集团电视专题片《基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宣读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命名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大会向受到命名的枣矿集团蒋庄煤矿等85家企业颁了奖。 与会领导和代表还分别参观了蒋庄煤矿、高庄煤矿、付村煤矿、田陈煤矿、柴里煤矿、新安煤矿、滨湖煤矿以及盛隆煤焦化公司、盛源宏达化工公司、鲁南化肥厂、邹城电厂等单位。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监局、煤监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司、办及总局应急救援中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及安全文化宣教中心负责人,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记者340余人参加了会议。

http://www.cwestc.com/newshtml/2011-4-9/194688.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1-7-1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6日18时45分,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防备煤矿250米井下发生火灾,经初步核查,28人被困井下。6日18时46分,煤矿调度室接到井下报告,井下一台压风机突然着火,当时井下91人,跟班矿领导组织撤人和自救,63人安全升井,枣矿集团救护大队及时赶到现场,展开施救。(《新华网》7月7日)
  广西来宾合山矿难余波未了,山东枣庄矿难又不期而遇。现在,各路救援人员正在紧张实施救援工作,从目前所了解到事故原因,主要是井下一台压风机突然着火所致。但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更为心的是,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人为因素,尤其值得追问的是,发生矿难时,有没有煤矿领导带班。
  从目前报道来看,这起矿难中不仅有带班领导,而且矿领导还组织撤人和自救工作。可是,从网友的跟贴来看,大部分认为,由于报道中,使用的是模糊语言,跟班领导的真实身份难以辨别真假。笔者觉得,网友的担心和忧虑并不道理可言,去年9月份,广西河池朝阳煤矿就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枣庄发生矿难时,跟班矿领导是不是也是矿长助理,充当“替死鬼”,是现在公众最想知道的。
  一直以来,煤矿领导与工人一同下井、升井的公共政策,执行的很糟糕。早在2005年4月份,安监总局就发文,要求实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并将其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点监察内容。七个月后,监总局又联手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每班由煤矿业主、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督导安全的管理制度,要求下井带班领导必须深入各采掘作业点,带队排查现场安全隐患;2007年4月底,国家安监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袂公布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
  2010年10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又通过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每次井下作业都需要有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这意味着,矿领导与工人一同下井的制度,不管是国有大煤矿,还是私营小煤矿,已被国字号的公共政策所覆盖。但是,6年过去了,这项公共政策,几近沦为一纸空文。
  可以预见的是,在一个比较封闭矿管理模式下,由谁来监督矿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倘若没有严格的监督制度,又有谁去执行像稻草式的制度?还有,即便是矿主要领导与工人一同下井,那这些人有没有丰富的井下生产经验?有没有处理安全事件的能力?如果说有这个能力,那当然能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但倘若没有,就会耽误大事。
  更为重要的是,没有问责手段。纵观这些制度安排,并没有对制度执行不力者,任何处罚措施,以至于这项公共政策,从一“出生”,就有被架空和消解的可能。
  我觉得,现在有必要对两起矿难跟班矿领导进行严格核实,查一查到底有没有带班领导,如果有的话,请向媒体和网络公布其名字和职务,倘若没有的话,国家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既有政策,让这项政策发挥应有的威力和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1-7-15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的新闻

2006年 2月23日18时50分许,山东枣矿集团联创公司(原陶庄煤矿)发生煤尘爆炸特大事故。据山东省安监部门称,在现场施工的27人中,15人死亡12人受伤。新华社发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25/06468297313s.shtml

是够5年了,所以赶紧总结。看来他们是有准备的了。
发表于 2011-7-1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的现实,现实的无奈。
发表于 2011-7-1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呀
发表于 2011-7-2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出去毙了
发表于 2011-7-21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事故的必然性、突发性、偶然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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