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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造成146人死亡 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量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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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周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5055555,称秋涛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两车主都有不同程度受伤,被送进邵逸夫医院抢救。不久,周先生又来电,说其中骑电动车的人被撞到了头部,情况非常危急。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这两年,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死亡率一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去年,杭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重大交通事故171起,造成177人死亡,53人受伤;而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重大交通事故有138起,造成146人死亡,49人受伤。

那么,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电动车驾驶者及第三方责任险”投保的情况又如何呢?记者从相关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投保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数量为零。

[悲剧]

爸爸快点起来陪我玩

伤势危重的电动车主刘国强,躺在邵逸夫医院的急诊室里,双眼微睁,脸部红肿,头部包着一块大大的纱布,嘴里插着一根塑料管。妻子抱着两岁的女儿呆呆地站在床边,女儿拿着一块雪饼,伸到爸爸的面前说:“爸爸,快点起来陪我玩。”

刘国强突然双腿动了一下,虚弱的目光转向老婆和女儿,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不过,终究无法开口。妻子摸了摸丈夫的额头,豆大的泪珠滚落下来。

前来探望的还有刘国强的朋友,他们都来自江西。刘国强在四桥附近做铝合金门窗生意,一家三口吃住都在一间约20平方米的小店里。

刘国强才27岁,还很年轻,大家都没想到,自行车和电动车相撞,会撞得那么严重。

刘国强的妻子和朋友不太清楚事故的经过,不过,他们听说,骑自行车的人伤势较轻,当时他是逆向行驶。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自行车主姓俞,主要是头部挫伤。

下午两点,医生将病危通知书递给了刘国强的妻子,让她在单子上签字。而随后递来的一张医疗费用单,却让家属一筹莫展。

“要交1万元医疗费,可我们已经拿出了身上和家里所有的积蓄,除去之前交掉的3000元医疗费,身上还剩下3000元,远远凑不到1万元。”刘国强的妻子说。

最后,医生在单子上签字,同意先交3000元,救人要紧,之后的费用再想办法。

[数据]

今年1到10月

全市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已造成146人死亡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事情发生在昨天早上10点左右,41岁的余杭人俞某某骑一辆捷安特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秋涛路橡胶厂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此时,刘国强骑一辆电动车正由南向北行驶,两者相撞,造成刘国强头部受伤,俞某某头部轻微伤。

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尤其是伤亡事故,在杭州一直呈上升趋势。

截至今年10月底,杭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到114万余辆,从2009年1月至今年10月,22个月内增加了32万辆,平均每个月增加近1.5万辆。

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杭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重大交通事故171起,造成177人死亡,53人受伤。而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重大交通事故就有138起,造成146人死亡,49人受伤。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车违法情况已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超速、载人、抢道、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和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等。

虽然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始终没有间断过,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1至10月,全市共部署了20余次集中整治行动。各区、县(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车的突出交通违法问题,也开展了多次重点整治。

据统计,1至10月,在历次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共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0.39万起,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1.29余万辆。

不过,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层面上,也不能只是公安交警一家的职能。

在生产、销售企业,安全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超标、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使之形成社会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管理的良性格局。

[延伸]

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量为零

说起电动车的管理问题,除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质监,工商等部门以外,不得不提的是电动车的保险,尤其是第三方责任险。

记者昨天联系了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部的相关负责人孟先生,他告诉记者:“这个险种应该是一个不被看好的产品,记得去年上半年好像平安做过这个产品,但现在如何就不太清楚了。”

随后,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了在杭的10多家保险公司,希望能投保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但结果令人失望,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在内的9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均表示没有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这个产品。

记者在查询相关报道中发现,太平洋保险公司曾与一家电动车企业推出过此产品,那么他们的情况又怎样呢?

太平洋保险公司杭州地区的相关负责人说:“由于诸多因素,这项业务没有得以正常开展。”

他介绍,这个牵涉到保险人的保险意识问题,大部分电动车车主保险意识比较淡薄。一般电动车事故都是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产生的费用也不会很高,即便发生了,他们也不一定会想到保险这事。

一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责任方往往是机动车一方,所以电动车车主对此并不会太重视。

“至少从我们开展这项业务以来,投保数量为零。”这位负责人说。

不过,他说:“我们还是希望能把这项业务做下去,而且很想把它做好,但难度非常大。因为绝大多数电动车主,要么没听说过这个险种,要么不会引起重视。”

交警部门分析电动车事故特点

1.事故时间多为傍晚或夜间,少部分事故发生在早晨——傍晚和夜间视线较差;

2.事故地点多在城郊地区道路上——夜间城郊道路很多无路灯,电动车的灯光又很暗,骑车人容易放松警惕;

3.事故中死者主要是老人,骑车人普遍为年轻人;

4.死者的死亡原因多是头部着地后脑部受到重创——电动车的力量很大;

5.事故形态大多是电动车撞上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部分是撞上前方横过马路的行人——撞上前方行人主要是因为电动车车速快,刹车系统差,通常是骑车人发现后,避让不及。 (据今日早报 陈建能 包敦远)

发表于 2010-12-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规范电动车,确实是相关部门需要好好研究的
发表于 2010-12-13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事不能一刀切,各个地方应该根据使用电动车的情况和交通状况给予合理安排。如何准确定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于电动车管理很重要。
发表于 2011-1-3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摩托、三轮应定位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应强制限速。
发表于 2013-1-1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又都贪图便宜,但是每年这么多车祸,却唤不醒埋藏在人内心深处的安全意识
发表于 2013-1-16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又都贪图便宜,但是每年这么多车祸,却唤不醒埋藏在人内心深处的安全意识
发表于 2013-4-2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一刀切,这样不是管理的好办法。
发表于 2013-5-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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