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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2007年5月职工甲与职工乙一块去领氧气、乙炔。在装车时,由于领的氧气,乙炔数量多,剩下最后两瓶氧气时。职工甲对乙说:“你扶着架子车,把车压平,扶好别松手就行”,职工乙答应好。就在甲搬起氧气瓶往架子车上放时,职工乙由于一时疏忽、心不在焉,手一松,氧气瓶滑下来,砸在甲的脚上,造成脚指甲砸伤。
事故原因分析:职工乙没有扶好架子车,架子车失去平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责任划分:职工乙思想疏忽,没有扶好架子车,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职工甲在向车上搬运氧气瓶时站的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意识不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合理组织好作业,做任何工作时严禁出现“马虎”的思想。
在搬运氧气、乙炔时,不能进行同时运输,严禁氧气和乙炔同车运输。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工作,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事故体会与感想: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粗心大意,思想出现麻痹行为,没有把安全放在先于一切高于一切的位置,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最终尝到了恶果,酿成事故为时已晚,造成遗憾。唯一的办法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能力,平安是福,安全就是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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