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2-7-2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大量进入市场,给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带来伤亡和职业危害;一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不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薄弱;生产技术落后,防护性能差等一系列问题。劳动防护用品作为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亟需加强。
2005年7月22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予以公布,明确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统一的管理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