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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流量,竟直播脚踩烈士陵墓、攀爬烈士坟墓摆造型?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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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博流量,竟直播脚踩烈士陵墓、攀爬烈士坟墓摆造型?绝不姑息!

公安部网安局
2025-12-30 07:30安徽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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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广德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捍卫了英烈尊严。


近日,广德公安机关工作中掌握,有短视频账号在直播中存在侮辱烈士行为。警方迅速行动,经研判锁定账号使用者为本地居民张某(男,36岁)。


经查,张某伙同吴某平(男,32岁)等前往广德市新杭镇横岗村严成志等烈士陵墓附近,并开启直播。为博取眼球、增加直播流量,吴某平在直播中故意脚踩烈士陵墓。张某见此行为提升了直播间的流量,遂怂恿、教唆吴某平再次攀爬至烈士坟墓上摆造型,企图吸引流量。


目前,嫌疑人张某、吴某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已被广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某直播账号已被封禁。


这些法条你必须知道


《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拘留、罚款;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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