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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应急管理部。15个部委的相关职责。
1、 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
2、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
3、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
4、民政部的救灾职责,
5、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
6、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
7、农业部的草原防火7
8、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10、国家减灾委员会、
11、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1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
14、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门管理。
15、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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