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游戏人生 发表于 2011-12-19 13:17

咳!难呐!

我们在工作中发生了这种事:我是管安全的!我们的做法:是员工出现工伤事故有我们带着去医院看病,负责去劳动局;医保中心办理以后事宜!原来是有人事部门来做的后转给我的!当时也没看!可是现在发现员工的药费条丢失,我们去医院补了:住院药费明细和药费条盖了财务专用章这样能报销吗?请指点迷经!!!!!!!!!!!!:'( :'( :'(

刘游戏人生 发表于 2011-12-27 11:07

摆平!谢谢大家的关心!!!!!!!!:handshake

alwyn521 发表于 2012-2-14 14:30

这些是人力的事情,兄弟,共勉啊,以前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刘游戏人生 发表于 2012-2-23 08:43

叫咱干就得干!没办法!

imivera 发表于 2012-2-23 12:32

补了盖了医院公章就可以了,不用担心的

阳光中的记忆 发表于 2012-3-10 08:09

补了盖了医院公章就可以了,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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