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难呐!
我们在工作中发生了这种事:我是管安全的!我们的做法:是员工出现工伤事故有我们带着去医院看病,负责去劳动局;医保中心办理以后事宜!原来是有人事部门来做的后转给我的!当时也没看!可是现在发现员工的药费条丢失,我们去医院补了:住院药费明细和药费条盖了财务专用章这样能报销吗?请指点迷经!!!!!!!!!!!!:'( :'( :'( 摆平!谢谢大家的关心!!!!!!!!:handshake 这些是人力的事情,兄弟,共勉啊,以前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叫咱干就得干!没办法! 补了盖了医院公章就可以了,不用担心的 补了盖了医院公章就可以了,不用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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