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wjc 发表于 2020-7-30 17:39

关于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强制性的讨论

根据《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14号令,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分强制性和推荐性。但是这个规定于2019年被废止了,依据最新的标准化法,只有国标才有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都是属于推荐性标准。那么问题来了,原来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不是就没有强制性了?从行政处罚角度讲,是不是就不能作为判定违法的依据了?

390592715 发表于 2020-8-4 08:55

还有一句话,关系安全的需要制定强制性标准!实际上就是安全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因为上层机构也不敢否定下层机构的安全规定

alanwjc 发表于 2020-8-7 09:14

390592715 发表于 2020-8-4 08:55
还有一句话,关系安全的需要制定强制性标准!实际上就是安全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因为上层机构也不敢否定下 ...

安全重要无可置疑,但是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安全二字,不说其他,就目前现行的国标的强制性条文就能逼死大部分企业。安全与发展还是需要相互协调的,这是现实。

390592715 发表于 2022-9-13 11:51

alanwjc 发表于 2020-8-7 09:14
安全重要无可置疑,但是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安全二字,不说其他,就目前现行的国标的强制性条文就能逼死大部 ...

逼不死,只会极大压缩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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