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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机场垮塌事故施工方状告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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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资230多亿元的昆明新机场为何在建过程中会发生垮塌事故? 29日,事故被处罚方之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诚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状告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案在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曝出原告是一家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公司,公司在工程模板支架中使用不合格的配件、钢管,工人无证上岗等原因造成垮塌事故。
  9时30分庭审开始,昆明市安监局局长潘开平出庭应诉,而原告席上并未见公司负责人的身影,只有两名代理律师出庭。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等人员旁听了此案。
  原告方请出事故前工程的两个工人出庭作证,以证实自己只是劳动输出公司,只是介绍工人进入工地工作,不是工程承包方,不应承担事故责任。原告代理人反复表明他们只是提供“人力资源”的单位,对工程质量没有权力监管。对此,潘开平反驳:“原告是新机杨建设方的承包方(分包人),从事建筑劳务分包活动。”他指出,原告方还伪造建筑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证书,该公司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公司,其行为属于“非法承包建设工程”。
  庭审中还曝出,原告方工人大多无证上岗,工程中提供了不合格材料。劳务公司却表示,“我们没有伪造任何资质证书。工程材料是由我们购买,但材料质量由上层承包人把关,事故发生前一天还经过质量监管部门验收,被评为优良工程。”
  此案经过庭审,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直击】:
  NO1:原告是提供劳力还是承包工程?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我们承担了支架、模板等多项劳动任务,每一小项作业完成后,我们都按规定提请甲方(工程承包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劳务公司该项作业完成,对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
  市安监局:只要原告作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法律上就是独立的施工主体,应遵守建筑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法律负责,不能因为发包人对其指挥、监督存在过错(已另案进行处罚)而免责。
  NO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责任由谁担?
  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是不应该提供周转材料,这属于扩大劳务。但甲方要求提供,我们就按照要求供货。材料进场后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过程中我们没有任何过错。
  市安监局:原告购买、使用质量不合格的脚手架钢管,也没有任何合格证明,未依法对材料进行验收,导致工程质量不过关,原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NO3:脚手架构造有缺陷该打谁板子?
  劳务公司:脚手架构造的设计由工程设计方负责,我们只管施工。指责我们在搭设脚手架时未设置水平剪刀撑,设计方就是这么设计的,我们无权改动。
  市安监局:脚手架是原告搭设的,构造上有缺陷、搭设违反规范。事故发生前,监理方、施工方多次检查发现支架搭设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求原告进行整改,但其均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原告是事故责任主体之一,应该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0-10-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起诉,我起诉安监总局某位领导(至今不知道他是谁,估计他也没那个胆量让我知道)不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在2007年因为我发表批评总局对某些事务处理不当的帖子而威胁网站管理人员封我的IP,致使我在安全文化网注册的第一个网名和IP至今无法正常登陆。我只要他们赔偿一角钱人民币。哈哈!
发表于 2010-10-2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想不想混了呵呵
发表于 2010-10-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ele90187


    不懂,我也签一个。
发表于 2010-10-7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发表于 2010-10-8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薪养廉啊
发表于 2010-10-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不廉洁的。查!
发表于 2010-10-9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起诉吧,看谁告得了谁?
发表于 2010-10-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起诉谁,我只希望某人将心比心
发表于 2010-10-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等判决结果!!!1
发表于 2010-10-10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事,等待法院结果,楼主有了消息,告知我们一下哦
发表于 2010-10-1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中
发表于 2010-10-1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0-10-1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0-10-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得告他们,这帮家伙平时干嘛的,给他们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为啥啊?失职!!!最近哈尔滨市松北区也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居然没有报道,都死了六人之多,消息封锁的真好!!!
发表于 2010-10-1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他们就知道拿、要、收、卡,出问题了就知道欺负弱势的企业!!!
发表于 2010-10-1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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