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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瞒报死亡多因官员与矿老板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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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11月19日披露的“济源煤业又出矿工死亡瞒报事件数年间累计瞒报12起17人死亡事故”一稿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响。“对此事要严肃对待,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放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4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转述了局长骆琳对此事的态度。

  黄毅表示,感谢《法制日报》的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媒体的监督,媒体监督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手段,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法维护矿工的权益。
  黄毅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打击事故瞒报的力度,并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而且在法律上的处罚也愈加严厉。比如已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中,在139条里就专门设立了瞒报事故罪,增加了一个罪种。对瞒报情节比较严重的,在刑事责任追究上也非常严厉。另外,有关部门制定的党纪政纪追究的有关规定里面,都有对参与瞒报人员的具体处理规定。因此,全国瞒报事故情况正逐步减少,从瞒报数量,以及经监管部门核实的数量都呈下降趋势。
  “而参与瞒报死亡事故的矿主、相关的官员在思想认识上法律意识淡薄,对瞒报事故没有犯罪感,对执行相关法律没有自觉性。”在谈及瞒报事故屡禁不止的原因时,黄毅如是分析说。
  此外,对瞒报者实际处罚追诉过轻。如果对河南济源煤业瞒报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瞒报情况,还是罚得不“痛”。有的责任人不过是交点罚款,按一般责任事故处理,而没有按瞒报事故罪追究刑责。暴露出一些地方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
  “瞒报死亡事故背后还可能存在保护伞。”黄毅说,据查实的瞒报案件来看,都存在此类现象。一些地方由于加大了安全指标的考核,超指标就意味着官位的“一票否决”,因此,为了不影响自身的政绩,就会纵容瞒报;另外,一些官员本身就与矿老板相勾结,有利益关系,因此,害怕瞒报事故被曝光后“挖出萝卜带出泥”,把自己牵连进去。
  而有的事故死亡家属因为看重眼前利益,在矿主给了“封口费”(有时高过国家给予的赔偿)后,就将事故瞒下来不去举报,促使瞒报者更加有恃无恐。对于这些“黑心矿主”来说,只要人在,矿山不被查封,这些暂时的经济损失很快就会补回来。
  “随着打击事故瞒报的声势越来越大,举报、社会监督不断加强,一些黑心矿主瞒报事故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给监管者带来了不小难度。但是,我们发现一起,就要检查一起,核实后严肃处理。”黄毅最后向记者表示。
  据黄毅透露,最近,国务院对造成34人死亡的河北蔚县“7·14”特大矿难瞒报案件处理结果的批复已下达,近日将会向社会公布这起瞒报案的处理结果。

  法制网北京11月24日讯

  相关链接
  近日,法制网接到河南济源煤业公司职工的举报,称该公司瞒报了4起矿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据知情者透露,该企业从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短短几年里发生了16起3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其中瞒报了12起17人死亡事故。
发表于 2009-11-2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现象——腐败!
打倒黑心矿主,打倒贪官污吏!
发表于 2009-11-2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煤勾结!!!谁更心黑,谁更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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