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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公安部回应多被"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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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颁布一周来,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和持续热议。“闯两次红灯就吊销驾照”、“酒驾5年内不能再考证”、“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行驶途中抽烟记分罚款”等说法在网上广为流传,新规定也因此被网友冠之以“史上最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这些说法是对新规定的“误读”。  随便搜索一下新闻就会发现,类似的“误读”何其之多。新近就有莫言文学馆重建属误读、南京女子取款被割喉系误读、羊城通坐地铁不再六折是误读、开封千亿造汴京系媒体误读、发改委“两天批万亿”系误读、延迟至65岁退休是误读、南京限购令松动是误读、外资正撤出中国属于误读,等等。“误读”的大帽子通常也会扣在媒体、专家、网友身上,经常可以听到或看到的说辞就是相关政策遭到了部分媒体或个别人士的“恶意揣测”或“误读炒作”,总之,“不是政策本身的错,全是媒体解读的错”。
  不可否认,许多政策规定都是通过媒体传达给公众的,在此过程中,媒体要找亮点、专家要找观点、网友要找情绪点,一系列因素叠加在一起,有时确实会导致政策传达的偏失。比如,关于“刷羊城通搭地铁不再有六折”的新闻,广州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只是介绍说“票价优惠待遇或将不再一刀切,改为根据时段不同,乘客享受不同幅度的票价折扣”,有媒体报道时却在标题中突出优惠措施“不再有”,如此表达确实抓住了新闻的亮点和网友的情绪点,但并没有忠实于政策主旨。此外,有时传统媒体的严谨标题会被网络媒体恶意修改、故意放大问题以吸引网友点击,而有的媒体也会随便引用不加证实的网络传言或有失偏颇的专家观点,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导致“误读”。
  但是,也有许多政策消息,媒体进行的正是客观报道,没过多久却有部门以“误读”来澄清。莫非真是媒体和公众的理解力已经严重退化,否则为何总有那么多政策频频被“误读”?仔细分析会发现,这样的“误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先让“知情人士”放出消息以便试探舆论,如果遭遇普遍的质疑和不满,便会以被“误读”来卸责。一些地方试图“松绑楼市”的政策往往选择的就是这种方法。另一种情况则完全是因为“技术原因”,政策制定者和发布者让公众不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新规定,结果出现了人为“误读”。这或是因为政策条文本身复杂难懂,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得懂;或是因为政出多门而又口径有异,公众弄不清楚究竟谁更“官方”;或是因为官方的宣传、解读、回应不及时,从而导致非官方的“误读”大肆传播。
  此次驾驶证新规定的许多“误读”大都是因为“技术原因”。拿被严重误读的“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来说,新规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在拗口繁文中,网友提炼出了“醉驾”、“酒驾”、“五年”、“不得申请”这些核心词汇,而很少关注机动车前的限定词语“营运”,结果自然也就得出了“(所有车辆)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的结论,而这也正好符合了“新规从严从重”的指导思想。同时,新规定制定部门也没有第一时间出来回应民间关切,结果就导致“误读”越传越广、越来越多。
  从根本上减少政策“误读”,媒体在发布消息时要慎重,严把新闻源头的真实关,保证消息的权威性。但更重要的是,政策制定者在新政出台之前应广泛征求民意,真正了解群众的想法和需求,制定出真正满足群众需求的政策。同时,在发布信息时也要做好同步解释性工作,少用一些专业词汇,多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语言。
 发表于 2012-10-17 13:06
我们应该认真研读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tthread=dalingfeng2009, 陶晓锋]http://app.qlogo.cn/mbloghead/3bb2a95d3253015f696c[/tthread]
发表于 2012-10-17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没怎么搞吧
发表于 2012-10-1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缺乏必要的沟通,不误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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