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要求签订的相关委托协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步废止。
省农业农村厅表示,本次共收回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涉及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等23家承接主体。应收回上述23家承接主体所持“二号章”共24枚,实际收回23枚。其中,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持编号为20的行政审批专用章遗失,该单位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挂失,并于2025年12月19日在《聊城日报》发布遗失声明。






新黄河记者: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