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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擅自取出孩子7万存款,法院判决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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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擅自取出孩子7万存款,法院判决返还
九派新闻

2025年11月09日 17:13:2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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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高法公开一起案件: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宇。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25年2月调解离婚,约定小宇由母亲李某抚养。

小宇的爷爷曾在小宇一岁时,将6万元存入小宇名下的银行定期账户。离婚后,张某前往银行,将这笔存款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取出。

小宇的母亲李某得知此事后,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财产权益,便代小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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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张某辩称,这笔钱是其父亲的,并不同意返还。其父亲有一个大额理财,分成多个账户存入可以规避理财风险。所以其父亲当时是借用小宇的名义存的理财,现在父亲需要用钱,张某便将钱取出来给他了。

原告则认为,案涉钱款是小宇名下的个人存款,是当时小宇过一周岁生日时,爷爷赠与小宇的一笔款项,是用小宇名字存在银行的一张6万元存单,这属于赠与行为,并非理财。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张某作为监护人擅自提取存款且未用于小宇的生活、教育等支出,损害了小宇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返还小宇7万余元,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还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天津高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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