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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在人群中对气球放烟花,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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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1.24444]跨年夜在人群中对气球放烟花,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color=rgba(34, 34, 34, 0.5)]news.ifeng.com 2025年01月01日 17:37

[size=0.8]今日,一则“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经核实,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

[size=0.8]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为博取眼球,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size=0.8]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size=0.8]警方提醒
[size=0.8]今年杭州的跨年夜
[size=0.8]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
[size=0.8]累计人流超过27万


[size=0.8]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size=0.8]烟花虽美,生命更贵!
[size=0.8]●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嫁娶,可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size=0.8]●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size=0.8]●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正规的零售网点,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避免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
[size=0.8]●燃放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所。
[size=0.8]违规燃放、运输行为举报电话:110;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行为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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