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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建筑材料咋能“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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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报道,深圳多处“穿衣戴帽”工程所使用的外墙整饰材料,是外涂水泥、内包泡沫塑料板的轻质材料。业内人士称,这类建材燃点很低,在外面涂一层水泥浆,起不到多少防火作用,“即使普通打火机也能轻易点燃”。有媒体还了解到,这种材料燃点甚至低于“11·15”火灾中惹出大祸的聚氨酯隔热板。(6月10日新快报)

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的惨痛一幕,至今还让人们记忆犹新,不堪回首。刚刚出台的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和对相关责任人的严厉查处,更是显示了我国政府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而此时,深圳“穿衣戴帽”工程又传出使用易燃建材的新闻,确实让我们胆战心惊,是另外一番感受。

对于外墙易燃材料的使用,深圳外墙整饰的设计方回应说,“设计方称因预算有限,为节省成本,故使用泡沫塑料板,该材料还是国家建设部推荐使用产品。”而相关专家则表示,这一材料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层建筑早已禁用,虽是国内广泛应用的外墙整饰材料,但由于其安全隐患明显早该淘汰。可见,相关行业国家标准的严重滞后,往往给一些外墙易燃材料的使用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这,显然是巨大的安全隐患,值得社会警惕。

虽然福田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调查,上述“穿衣戴帽”工程所用的装饰材料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全国多数地区均早已采用。但由于该材料在低处容易损坏,在以后的工程中将不再使用。可是,对于这样的“回应”,笔者心中还是忧心忡忡。“在以后的工程中不再使用”有一些相关法规和法律的约束力吗?深圳福田区表示“在今后的工程中不再使用”,全国的其它地方呢?

其实,深圳在安全防火方面也有血的教训。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大火夺走了44条生命。而事故的原因就是演出焰火点燃内部装修的易燃材料引起的。虽然事故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总结教训时,信誓旦旦,要“严防死守”,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严防死守”的措施得力吗?

在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问责报告中,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呵护。大火无情,生命无价。在我看来,因为我国一些行业相关标准的严重滞后,一些易燃材料的“合法使用”给我们社会敲响了警钟。防患于未“燃”,我们还需把一些细节问题考虑得更加周全,千万别让大火来检验工程的质量。

摘自《自由空间》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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