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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亿公路罚款拷问权力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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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艳
    上世纪90年代,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极大增加了物流成本,还造成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现在公路“三乱”仍然非常严重,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详见本报今日27版)。
    对于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公路“三乱”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加以治理和整肃,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合理与不合理的,合法与不合法的,各项乱收费一个控制不住就开始反弹。
    公路“三乱”何以屡禁不止?2010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一针见血:“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措施,如《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但在贯彻执行中,监管、执法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查处不严格,发现问题以清退为主,很少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结果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事实正是如此。问题虽然出在基层,但根子却在“上级”那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基层执法者肆无忌惮地乱收费乱罚款,与其“上级”的监管不力甚至是默许有着必然的联系。
    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力导致了有效监督的缺失,为公路“三乱”泛滥埋下了伏笔。制度的制定者、管理者、监督者都是“上级”,“问题”早已存在、屡屡发生,马路上的乱收费都成了风,司机们叫苦不迭,社会上骂声一片,“上级”为什么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让监督之剑虚置空悬?答案并不复杂,因为有共同的利益在里面。
    据报道,黑龙江一运管站长酒后透露内幕称,公路罚款与政府财政四六分成,政府留四成,返回基层执法部门六成。因此,历时十七年的治理,公路乱罚款的现象始终不能得到有效遏止,关键的因素便是我们至今没有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关系。从这个角度上说,4000亿元的公路罚款拷问着架空了制度的权利自肥。
    所以,面对公路的“三乱”问题,并非无法可依,而是在权力自肥的影响下,法律制度难以落实到实处。因此,说到底还是得回过头来,认真治理一下各级监管公权和执法公器的部门权力自肥,尽快让权力的利益触手从公路的收费罚款利益中收回来,并置于可监控、可监管和可监督的阳光视野下,并且这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发表于 2011-5-1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讲的对,部门利益作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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