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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再次研读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新安全生产法是2014年底生效(其中提到“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然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需要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要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四年以来竟然没有修订,条例里面只字未提,这明显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是一份违法的条例,广大注安们,在国务院网站留言吧,上书吧,督促应急管理部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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