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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速境内一货车变“火车”,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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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枣庄高速境内一货车变“火车”,交警提醒......
13日凌晨0点20分许,枣庄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一货车司机报警电话称:“在岚曹高速 189KM+800M处临沂方向,我驾驶的货车着火了,车厢里拉的木板,请求帮助!”
接到指令后值班领导带领事故科人员迅速出警前往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的车轮处已经完全烧着,现场浓烟滚滚。货车司机只能在一旁看着大火干着急 ,而车上装了一整车的木板,整个车厢后半部分已呈猛烈燃烧态势,后轮胎已被烧毁,火势开始向木板和油箱部位蔓延,一旦引燃油箱,后果不堪设想。



在迅速对火情做出初步了解和判断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 警戒、布控,维持现场秩序,并对该路段进行临时管制,摆放反光锥筒禁止车辆路过,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另一组人员与随后赶到的消防官兵一起,从消防箱内取出水带,接上消防水枪对自燃车辆进行灭火。






大约30分钟后,在民警和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下,车辆明火被完全扑灭。随后,民警对车体和油箱进行进一步降温处理,经消防官兵确认无复燃危险后,才解除了交通管制指挥来车单边减速慢行。
民警经询问货车驾驶员得知,当时他正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通过后视镜观察路况时突然看到后轮胎位置有火光出现,马上靠边停车检查和自救。但是,火势已趋于猛烈,司机用车载灭火器扑救未果,周围又没有水源,于是立即拨打“110”求救。
据枣庄高速交警支队民警介绍,随着气温升高,车辆自燃状况进入高发期,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行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以及轮胎是否有裂痕,这样可以避免车辆在行驶时发生爆胎,同时应注意给车辆加水降温,切勿超载和疲劳驾驶,随时注意车辆运行情况,避免车辆发生自燃起火。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吴方方 记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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