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4112|回复: 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修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4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发表于 2018-1-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9-5-24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提供资料分享
发表于 2020-7-27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提供资料分享!!学习!
发表于 2020-8-14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20-8-25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有用,谢谢啦!谢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20-10-2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3-29 21:0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