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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强制性手段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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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年为啥安监的一亩三分地(如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前,安监要自规定要一个安全评价,而且其利益人(含某个头头)还和利益集团(如协会,你懂得。当然加入协会交钱就行)勾结,另外搞个安全评价师,(难道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作?那为啥还要继续教育?)大收其钱!安全评价机构要上缴安监百分之大几十,(请原谅我报料)。2.注安师是安监唯一拿的出手的执业资格,为何暧昧?几十万人的量,能放弃吗?拢住一万多个安全专家(其实都是些大学教授,科研院所的人)能代表几十万基层注安?安监大头头!!你为啥不能用好管好这几十万注安,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3.党中央国务院如此重视生产安全,如此多部门安全落实在安监局头上,确实有点勉为其难,干脆注安归国家安委会管了,各部门都能用。哪个部门用就在哪个部门注册。

  综上所述,最大问题在哪?一目了然。
发表于 2017-1-12 1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知道利益在那里啊,该说的说了,该反应的反应了
发表于 2017-1-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最后的政策出台,看有什么变数
发表于 2017-1-1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7-1-1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3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在天朝普便,放国外总统有可能都得道歉
发表于 2017-1-1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6-30 1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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