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xiaoyong 发表于 2010-9-19 09:04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发布时间:1996-2-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和方法等。
    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2引用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
    3.1观察距离viewing distance
    观察者眼睛至标志中心点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观察距离用字母D表示,如图1所示。
    3.2观察角viewing angle
    观察者的眼睛和标志中心点的连线与标志所在平面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观察角用字母。表示,如图1所示。
    3.3偏移距离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至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的距离。
在本标准中,偏移距离用字母X表示,如图1所示。
    3.4偏移角angle of displacement
    标志的中心点和眼睛的连线与眼睛正视标志所在平面时的视轴之间的夹角。
在本标准中,偏移角用字母θ表示,如图1所示。
   
    4设置场所
   4.1旅游景点、露天娱乐场、市区街道、广场、停车场和集贸市场等。
   4.2GBJ16和GBJ45中规定的建筑物。
4.3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加油站、交通工具和地下工程等。
    4,4林区、矿区、油田和海上钻井平台等。
    4.5其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
   
    5设置原则
   5.1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5.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5.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5.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5.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
    5.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5.7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5.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5.9没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
    5.10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对于没有公用电话的地方(如电话亭),也可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5.11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标志。
    5.12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a.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b.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c.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d.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区内;
    e.民用建筑中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存放、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储藏间内及其附近;
    f.甲、乙、丙类液体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上;
    g,森林和矿山等防火区内。
    5.13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5.1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吸烟,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5.15其它有必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地方。

menxiaoyong 发表于 2010-9-19 09:09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7设置方法
    7.1方式
    7.1.1附着式:消防安全标志牌可以采用钉挂、粘贴、镶嵌等方式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如图3和图4中B、C、D所示。
    7.1,2悬挂式:用吊杆、拉链等将标志脾悬挂在相座位置上。适用于宾馆、饭店、候车(船、机)室大厅及出入口等处。如图5所示。
    7.1,3柱式:把标志牌固定在标志杆上,竖立于其指示物附近。如图6所示。
    7.2间隙
    7.2.1两个或更多的正方形消防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各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标志公称尺寸0.2倍的间隙,如图8所示。
    7.2.2两个相反方向的正方形标志并列设置时,为避免混淆,在两个标志之间至少应留有一个标志的间隙,如图9所示。
    7.2.3当疏散标志与灭火设备标志并列设置并且二者方向相同时,应将灭火设备标志放在上面,疏散标志放在下面。两个标志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如图10所示。
    7.2.4两个以上标志牌可以设置在一根标志杆上。但最多不能超过4个。
    7.2.4.1应按照警告标志(三角形)、禁止标志(圆环加斜线)、提示标志(正方形)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地排列,7.2.4.2根据设置地点,标志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1.2条的要求。
    7.2.4.3正方形和其它形状的标志牌共同设置时,正方形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其它形状的标志牌与标志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5cm,如图11a所示。
    7.2.4.4两个或多个三角形(圆形)标志牌或三角形、圆形、正方形标志牌共同设置在同一标志杆时,各标志牌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cm,如图11b所示。
    7.2.4.5两个正方形的标志牌设置在一个标志杆上时,两者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标志公称尺寸的0.2倍,如图11c所示。
    7.3固定方法
    7.3.1附着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如用钉子固定,一般情况下圆形和三角形标志牌至少固定三点,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牌至少固定四点。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用胶粘贴的标志牌应将其背面涂满胶或将其边缘、中心点涂上胶固定。
    7.3.2悬挂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至少用两根悬挂杆(线),悬挂后不得倾斜。较轻的标志牌应配备较牢固的支架再悬挂。
    7.3.3柱式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应用螺栓、管箍等牢固地固定在标志杆上。


7.3.3.1窗外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考虑风压力的作用,夺力可按下式计算
    P=0.5ρcυ2
式中:P──单位面积上的风压力,Pa;
ρ──空气密厦,一般取1.2258kg/m3;
    c──风力系数(标志牌c=1.2,标志杆c=0.7);
υ──风速,m/s(一般为30─50m/s)。
求出外力后,根据标志牌的不同支撑方式进行标志牌、标志杆、横梁、联接螺栓及基础稳定验算,求得各部位断面尺寸等。
    7.3.3.2如果标志牌的强度不够,可以采用加厚、背面加筋或卷边加固等方式提高强度。
    7.3.4以其它方式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都应牢固,以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玉如明月 发表于 2010-10-11 17:35

:handshake好资料 谢楼主

goodcow2009 发表于 2010-11-20 14:18

学习了,谢谢楼主!

wangjinrui001 发表于 2010-11-23 17:38

学习了,谢谢

ieer 发表于 2011-1-13 17:55

谢楼主:handshake

ieer 发表于 2011-1-14 20:06

好资料 谢楼主...............

guoxinzjy 发表于 2011-10-9 12:24

学习,谢谢楼主

宋云平 发表于 2011-12-20 22:27

很不错哟过来

金核 发表于 2012-2-24 15:27

好资料 谢楼主

wyy2798 发表于 2012-3-4 21:25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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