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张山 发表于 2016-3-21 17:41

2016年两会“涉安”有关提案

议案一:重新定义“一票否决”

  目前,一票否决制度是事故以后的惩戒,也就是出了事故,不能评优不能得奖不能晋级。其实,就算没有一票否决,难道还有人好意思给天津港评为先进,给瑞海公司颁奖?所以,一票否决应该放在前面,在开展经济建设活动前,投入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作业前,安全监管部门应具有一票否局权。简单的说,安全监管部门一定是一票否决掉把化工厂建在居民小区边上或是把居民小区建在化工厂边上的提案,而不是居民小区和化工厂建在一起了,再通知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不能出事儿,出事儿还要问责,好意思吗!(EHS.CN)

  议案二:真正落实安全职业资质

  像法官和律师要通过司考,老师要有教师证,医生有医师证一样,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作为安全从业的资质条件。比如新《安法》就企业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是,一个企业用一张白纸,歪七扭八的画个组织机构图,往墙上一贴,就把监管部门给对付了,实质有没有机构根本无法考证。如果要求企业的专职机构的人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注安师,企业安全机构负责人,无论是叫总监、经理还是部长,必须具备注安师资质,那注安师才有前途,安全工作才有前途,高校才会主动开设安全专业,越来越多的人才会投身到安全行业。而不是现在,老板看老张腿脚不好,干不了别的,就安排干安全去了。或者当政者一边高声呼吁,安全是积德行善,前途无量的工作;一边是安全人挨累加吃亏,一天提心吊胆,挖空心思想转行。

  可是,2016年的注安师考试是否如期举行都还未知,今年两会不是热捧“不回避热点,回答有干货”嘛,能给个答案不?

  议案三:特种作业证件应“证”出一门

  小王费了好大劲儿考下来一个建筑电工本,在工地上干腻了,想凭这个证件去其它企业谋电工一职,被认为证件不具效力。同样,从安全部门考取电工证,去工地干活,人家不接收。因为,建设部门和安全部门都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都要求电工配备本部门的证件,企业无奈,要求电工必须具备双证。可笑的是,基本上只有建筑上大量使用的架子工是安监部门发证。另外,公安、质监也在发证。就是为从事一些较为危险的工种发个证,多少部门在管,每个部门都在建设考点,都在做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不浪费吗。作为业内人士,我到现在也分不清每个部门都发什么证!老百姓咋办?这和简政放权、一站式服务等诸多提法不符吧!本来就是一件事,编办下个文,职能划转给一个部门就得了呗。就算还老百姓一个方便。

  议案四:把法规标准免费“亮”出来

  头两天有人提出全民阅读要立法,通过立法保障阅读权。我相信这事没人反对,当然也没人愿意花时间就这事做争论。要保证阅读名著和经典的权利,要净化人的心灵,提高人的境界,多美好!可是,能不能先让安全工作者,在需要用到安全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时候,可以不用跑书店去买,不用在网上付费或是积分,不会下载到残本,不会纠结时效问题……而能快捷轻松权威的得到。这些都是工具书,像学生的字典、工人的扳手、农民的锄头……相比于认识《简爱》,我们更急迫于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到底有多少?都具有怎样的效力,通过什么渠道免费获取电子版?我们是要用它做人命关天的工作,不要让安全人为了几本标准发愁犯难!有人说,国家标准的制定有成本,有知识产权,不能免费。那我不明白了,国家做标准难道不是公共管理一部分?不是为了更好的执行?你弄个标准放兜里了,不给钱我看不到,我违规了吧,你说我法律意识淡漠,还要制裁我。再说,一直说释放改革红利,做几个标准的钱儿还有必要收吗!而且很大一部分标准的条款都是抄来抄去,要知识产权?太厚颜了吧!

蓝天已成追忆 发表于 2016-3-21 21:03

不错,顶一下

wujingui 发表于 2016-3-22 08:09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flanker-1977 发表于 2016-3-22 08:17

:D:D:D:D:D:D

xvguohua 发表于 2016-3-22 08:20

提案有真知,然并卵

新安公路 发表于 2016-3-22 08:43

纸上谈兵

zxjy6 发表于 2016-3-22 09:17

:lol我也觉得说的挺好的,可惜代表们估计也看不到

cus217 发表于 2016-3-22 09:56

说的很实际。赞一个!

让一切自由3804 发表于 2016-3-22 10:03

提案通过了没。。。。。。。。。。。

mg660606 发表于 2016-3-22 10:15

提滴挺好,是不是常委提滴?

lijy 发表于 2016-3-22 14:34

提案很好,顶顶

万能的工程师 发表于 2016-3-22 15:06

这些提案都不错,很有道理,也很好实施。结果……

注安人 发表于 2016-3-22 15:28

:victory:

crazyfucc 发表于 2016-3-22 17:06

我顶你!赞一个!

李健5588 发表于 2016-3-23 09:22

顶一个

15801818468 发表于 2016-3-24 17:12

这个应该赞一下。

闹市孤灯 发表于 2016-3-24 19:39

可惜了提案可以但可能你不懂政冶领导们考虑的是政绩死伤的是愚昧的贫民等你做了官你就明白了!!!

东方欲曦 发表于 2016-10-18 15:49

像法官和律师要通过司考,老师要有教师证,医生有医师证一样,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作为安全从业的资质条件。比如新《安法》就企业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是,一个企业用一张白纸,歪七扭八的画个组织机构图,往墙上一贴,就把监管部门给对付了,实质有没有机构根本无法考证。如果要求企业的专职机构的人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注安师,企业安全机构负责人,叫总监、经理还是部长,必须具备注安师资质,那注安师才有前途,安全工作才有前途,高校才会主动开设安全专业,越来越多的人才会投身到安全行业。而不是现在,老板看老张腿脚不好,干不了别的,就安排干安全去了。或者当政者一边高声呼吁,安全是积德行善,前途无量的工作;一边是安全人挨累加吃亏,一天提心吊胆,挖空心思想转行。说好可惜了提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6年两会“涉安”有关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