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zhazha3 发表于 2015-12-24 09:23

建筑安全管理-清华附中案宣判-看得只想赶快辞职

总监判5年!总代判4年半!安全监理判4年!清华附中案宣判!
先看结果!
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及证据认定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荆鑫、张换丰、张焕良、赵金海、田勇只、李雷、李成才、郝维民、张明伟、田克军、耿文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十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本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同时考虑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有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立功表现;案发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经客观上得以赔偿。

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泽中(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兼商务经理)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张换丰(安阳诚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郝维民(北京华清技科公司副总经理兼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张焕良(安阳诚成劳务公司队长)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张明伟(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执行总监)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王京立(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执行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被告人曹晓凯(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田克军(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赵金海(安阳诚成劳务公司技术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王英雄(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生产经理)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田勇(钢筋工工长)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荆鑫(施工员)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李雷(安阳诚成劳务公司钢筋班长)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李成才(安阳诚成劳务公司钢筋组长)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耿文彪(土建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zhazhazha3 发表于 2015-12-24 09:24

我就是干安全监理工程师,尼玛现场事情都是总监理工程师说了算,屁权利没有,出事情了还要坐牢。过完年就辞职转行吧!

xiaoxia 发表于 2015-12-24 09:40

这个确实是个问题。

weichangzheng 发表于 2015-12-24 09:49

看多了案例,你就真的不想干这行了

zxjy6 发表于 2015-12-24 10:05

安全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领导重视还差不多,不重视还嫌你烦。

zxjy6 发表于 2015-12-24 10:05

安全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领导重视还差不多,不重视还嫌你烦。

jbwddsb 发表于 2015-12-24 11:17

安全监理如果各项文件记录齐全的话,同时开盘未签字的情况下,是可以免除刑责的,主要看这个安监工作的记录和个人资格是否符合吧

jbwddsb 发表于 2015-12-24 11:25

被告人田克军(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4年,兼职安全监理,刑责主要是土建监理上的

聂文化 发表于 2015-12-24 14:00

风险是有。

zhazhazha3 发表于 2015-12-24 16:29

jbwddsb 发表于 2015-12-24 11:25
被告人田克军(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4年,兼职安全监理,刑责主要是土建监理上 ...

你没看另外一个土建监理,3年缓3年,就是基本没事,主要是安全职责所以要判刑

jbwddsb 发表于 2015-12-25 08:34

zhazhazha3 发表于 2015-12-24 16:29
你没看另外一个土建监理,3年缓3年,就是基本没事,主要是安全职责所以要判刑

有你说的这种可能,也有另外一种,我们这个行业可分,钢筋监理,混凝土监理,或者栋号监理,这得看他是不是这个事故点的主要监理了。还有可能是他兼职,貌似安全不能兼职哦。如果安全责任的话,总包的安全员为啥没判呢,我遇到的安全监理,一般他们的过程控制资料比安全员都齐全,没道理总包安全没判反而判安全监理吧

418818198 发表于 2015-12-26 08:41

一旦坐牢就完了,真正影响的是一旦被判刑你的社保全部取消了,你的证书也吊销了,下半辈子自能看门了却残生了,

沈阳安全员wyf 发表于 2015-12-29 19:04

伤不起啊

wujingui 发表于 2016-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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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人 发表于 2016-1-1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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